当人们对西方近代的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都感到不满的时候,他们就把目光投向了东方。其实,世界上一切文明的源头,在世界观上,几乎都是整体论、有机论和神秘主义的。古希腊的米利都学派和赫拉克利特的哲学,与古代印度和中国哲学以及伊斯兰的苏菲教派,基本上是一致的。继承这种传统的思想,在西方历史上也时有出现,但没有成为主流,而在东方的哲学和宗教思想中,这种传统在西方文化传入之前一直是主流。也就是说,这种传统在西方没有得到充分的展开,在东方则发展得相当完备。因此,向早期希腊的回归,就转换为对东方的认同。也可能是在认同了东方以后,才发现是在向早期希腊回归。总之,东方的魅力重新被发现。
超个人心理学中有关东方宗教哲学的文献不胜枚举。较为全面系统的有Fadiman和Frager合著的《人格与个人成长》(Fadiman & Frager,1994,pp.502~619)。此书是关于人格理论的,作者在综述了西方的主要人格理论后,用了三章的篇幅整理东方的人格理论,包括瑜珈与印度传统、禅宗与佛教传统、苏菲教派(Sufism)与伊斯兰传统。其实,还应该包括中国道家传统,因为道家也是许多超个人心理学家关注的东方学说(李绍NB125,1993,pp.137~154)。
印度教与瑜珈
印度教不是某种明确的宗教,实际上它是由无数的信仰和实践体系组成的庞杂的宗教有机体。印度教对宗教、哲学和心理学全然不加区分。印度教的精神源泉是《吠陀》,它汇集了佚名贤哲们撰写的古老经文。对于印度教的大多数流派来说,《吠陀》至今仍然是具有最高权威的宗教典籍,任何不承认《吠陀》的哲学体系都被看作是异端邪说。《吠陀》最后一部分称为《奥义书》,为印度教教旨的精华,集中探讨的是作为宇宙本源的“梵”和作为个人灵魂的“我”之间的关系。我们周围众多的事物不过是同一终极实在“梵”的不同表现,印度教虽然崇拜众多的神和女神,但本质上都是“梵”的不同侧面而已。
“梵”就是终极的实在,它被认为是所有事物的精髓或内在本质,它是无限的,超出了所有的概念。它既不能被人所理解,也无法用语言来恰当地描述,它令人难以想象,它就是至高无上的精神。“梵”在人们心灵中的表现称为“大我”,而“大我”与“梵”、个人与终极实在都是同一的:“那就是最精粹的本质——整个世界以之为自己的灵魂。那就是实在。那就是‘大我’。那就是你。”(Chandogya, 6.9.4.)
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事物都是“梵”的“幻”(Maya)化,如果人们看不清这一点,不能领悟到诸多事物的统一性,就是被“幻”所迷惑。
不受“幻”的迷惑,意味着认识到我们所感知的所有现象都是同一实在的一部分。也就是说,个人领悟到包括自己在内的一切事物都是“梵”。这种体验被称为“解脱”。
解脱的方式有无数种。对于普通的印度教徒来说,最常采用的“解脱”方式是膜拜作为“梵”的化身的神或女神。印度人以丰富的想像力创造了成千的神灵,但最受崇敬的三尊神灵是湿婆(Siva)、毗瑟奴(Vishnu)和婆罗贺摩(Brahma)。湿婆能体现“梵”的许多侧面,特别是代表变化与运动的主宰者,他以舞蹈维持着宇宙无止境的律动;毗瑟奴通常代表宇宙的保护者;婆罗贺摩是表现宇宙中女性力量的创造之神。
在印度寺院雕塑中可以看到湿婆与妻子热烈拥抱的形象,它显露出惊人性感的程度,是在任何西方宗教艺术中根本见不到的。与大部分西方宗教不同,印度教从不抑制性的享乐,而是把肉体看作是人的整体的一部分,是不能与精神分离的(卡普拉,1975/1999,p.80)。
另外一种重要的解脱方法就是“瑜珈”(Yoga)。这个词的含义是“结合”,“连接”,意指个人灵魂与“梵”的结合。广为传颂的印度长篇史诗《摩诃婆罗多》中说:“起来,伟大的武士,起来,用智慧之剑杀死你心中因无知而产生的怀疑,成为一个在瑜珈中自我协调的人。”通过瑜珈实践,认清自我是有限的、有条件的,祛除“幻”的迷惑,领悟居于内心的精神,才是我们的真实本质,从而与宇宙生命的本源合为一体。
瑜珈又与各种膜拜仪式相联系,种类也很多,但常见的有五种:(1)健身瑜珈在西方最有名,它与健体强身有关。修练者要全神贯注于物质存在的能量体系。从表面看,这种瑜珈旨在保持身体的柔韧。在较深的层次上,据说,它能给腺体和体内器官增加轻微的压力,有益于身体健康。在最深层次上,它能使瑜珈修练者控制体内的精气,并把它转化成精神上的顿悟。(2)因缘瑜珈旨在行善事,修练者要把爱与同情倾注到所有生灵上,注重与人为善,把自身宝贵的能量转化成对别人的同情和友爱之心,而同情和友爱正是神明的德性。(3)启蒙瑜珈旨在修练直觉智慧,修练者关注怎样凭直觉理解深层意识,专心致志于内省自己的心灵,外审全人类的存在,辨识出万物的本质来,达到与神明合一的境界。(4)诚信瑜珈旨在修练虔诚,修练者关注神的名及其神性,修练者不断地向神明表示敬爱,直到使自我与神明契合为一。(5)至尚瑜珈旨在从深层次上修练自我,修练者追求心灵的净化,体验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神明,直接体验与神明的关系。
在实践中,虽然多数修练者都专修一种瑜珈,但它们之间是相通的,只要修练一种,其他几种也能无师自通。例如,启蒙瑜珈修练者和至尚瑜珈修练者也能像因缘瑜珈修练者那样产生同情之心,像诚信瑜珈修练者一样虔敬神明,像健身瑜珈修练者一样增强体能。同样,健身瑜珈旨在把身体的能量转化成精神能量,但是,健身瑜珈也能像启蒙瑜珈和至尚瑜珈一样,增进智慧和控制心灵的能力,也能使人产生敬爱之心。有人说,在我们这个世风日下的时代,诚信瑜珈最适于当代人修练。
五种瑜珈的核心是“祛除”,祛除个人的小我,小我是自然界、他人和神明的对立物。一切静修体验都有助于“祛除”小我。你若把下述的方法吸收到自己的静修体验中,效果会更好。如果你知道自己想祛除什么,事情就比较容易。
(1)先收紧肌肉;然后放松。体验一下全身的松弛感。
(2)把注意力转向内心。回忆过去,你会想到生活就是时光一去不复返的不可逆转的过程。同宇宙的产生一样,每一消失的片刻都无法追回。感受一下随着每次呼吸消失的东西。
(3)而后回顾自己的一生。是你让自己来到世上的吗?是你让自己生存吗?是你决定自己的命运吗?你的生命真的属于你吗?祛除生命“属于你”的感觉。你会感到生命只是在你身上流过。祛除你与生命相互分离的感觉或你和生命的本源相互分离的感觉。(冯塔纳,1999,p.119)
佛教与禅宗
与印度教不同,佛教有一位惟一的创始人,悉达多·乔达摩。他本是一位王子,大约公元前563年出生在印度。乔达摩35岁时,在一棵菩提树下坐了七七四十九天,突然大彻大悟,过去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终于迎刃而解。他因而成佛,即成为“觉悟者”,后被尊称为佛陀或释迦牟尼。
佛陀对于宇宙起源和本质等问题不感兴趣,而只关心人的遭遇,关心人类遭受的苦难。他思索的问题是,人生为什么受苦以及如何从痛苦中解脱。他是从生老病死等基本人生经验出发的,因此,他的学说不是形而上学的,而是心理学的。他指出了人类受苦的根源,以及获得解脱的途径。
佛陀在觉悟之后,立即向人们宣讲自己的教义。他用著名的“四谛”来阐述。“四谛”集中地表达了主要的教义,就像医生讲述自己诊断出了人类的疾患,接着断言这种疾患可以治愈,最后开出了处方。
第一个圣谛为“苦谛”,是说人类境遇的显著特点为苦难,人生苦海无边。第二个圣谛是集谛,“集”意为坚持或紧握,集谛涉及一切苦难的原因。苦难的根源是不能正视人生的基本事实,即一切都是暂时的,稍纵即逝的。当我们试图抗拒这种规律,期望抓住某种永恒的东西,无论是物体、事件、人还是思想或自我,烦恼就会来临。这种徒劳的执著就是作孽。第三个圣谛是灭谛,说的是结束苦难的可能,明了集谛之理,断除烦恼之业,达到“涅NB231”这种的境界。在这种境界中,独立自我的观念消失了,代之以所有生命的一体性。达到“涅NB231”就是觉悟,就是成佛。第四个圣谛是道谛,即消除众苦的方法,修持“八正道”便可达到觉悟的境界。这条途径的前两道是正确的认识,也就是以洞察人的境遇作为起点。随后的四道论述正确的行为。它们说明了佛陀生活方式的准则,即“中道”。最后的两道涉及正确的意识和正确的静修沉思,达到直觉体验“涅NB231”这一最终目的。
佛教不承认有造物主,只是相信世界始于“混沌”。佛陀并未把自己的教义发展成一个前后一贯的哲学体系,而是把它当作获得觉悟的方法。他关于世界的论述仅限于强调一切事物的暂时性。他主张不要受权威的影响,包括不要受他本人的影响。他说他自己只能指出成佛的途径,每个人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成为觉悟者。
佛陀去世后,佛教发展成两大流派。南传主要为小乘佛教,立足于斯里兰卡、缅甸和泰国、柬埔寨等国,是正统的流派,恪守佛陀教诲的字句,以个人觉悟为宗旨。北传主要为大乘佛教,流传到尼泊尔、中国(包括西藏)、日本、朝鲜等国,对教义则采取较为灵活的态度,认为教义的精神实质要比它原初的陈述更为重要,并致力于超度众生。
大约在公元1世纪,即东汉时期,佛教传入中国,在中国形成了不同的派别,如华严宗、唯识宗、禅宗等。其中,禅宗是典型的中国化的佛教,它将印度的神秘主义、道家对自然性和自发性的爱好和儒家的实用主义结合起来,发展成一种特殊的宗教修行方法。相传中国禅宗的始祖为菩提达摩,为释迦牟尼第28代传人,公元5世纪来中国,下传慧可、僧粲、道信、弘忍。弘忍之后分为北宗和南宗,北宗神秀强调渐修,南宗惠能强调顿悟。惠能被称为六祖,代表禅宗主流。
禅宗相信我们原初的本性就是完美的,人的本性就是佛性。因而,认为觉悟的过程只不过是变成我们当初就已是的样子。当禅宗大师百丈被问及寻求佛性的问题时,他答道:“就像骑着牛找牛。”人人都能成佛,只是无明的人执迷不悟,只有觉悟才能明心见性。
禅宗修行的目的依然是佛陀的觉悟,但相信觉悟是超越一切思想范畴的,所以禅宗对抽象概念不感兴趣。它没有专门的学说或哲学,没有正规的信条或教义,宣称不受一切固定信条的约束。禅宗可能受到道家的影响,深信语言无法表达终极真理。它主张“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直指意味着重视直觉,不注重逻辑论证。因此,他们发展了以突然而自发的动作和言辞,直接地指向真理的方法。禅宗不退避尘世,强调在日常事务中醒悟,认为日常生活不仅是觉悟的道路,而且就是觉悟本身。任何凡俗中人都可顿悟成佛,得到解脱。“神通并妙用,运水及搬柴。”
觉悟或禅修的途径,除了日常生活,就是坐禅。渐修派和顿悟派都非常重视坐禅。在禅宗寺院里,每天要坐禅许多小时,每个禅宗弟子首先必须学习坐禅的正确姿势和呼吸方法。禅修对超个人心理治疗有非常大的影响,静修(meditation)成为超个人心理学最重要的研究领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禅修的影响。
德国哲学家尤金·赫利格尔的(E. Herrigel)《禅宗与射箭的艺术》一书写于1953年,在西方被视为有关禅宗的权威作品之一。作者讲述了他在日本苦练射箭艺术的6年经历,他要通过研究射箭艺术感受精神能量。他要掌握的要领是把箭从绷紧的弦上放出时手要纹丝不动。然而,他不论怎样控制,每次箭离弦时手都会动,每次都射不中目标。赫利格尔的师傅,一位禅宗大师,对他说:“你的意志太顽强。因为你做不到,所以总想做。这样不行——让它穿身而过。”“它”就是“精神能量”。射箭师傅说:“拉满弓时要进入无我之境。” 终于,“它”出现了,赫利格尔轻松地射中了目标。他很惊异,转身对大师说:“我不知道是我在射箭还是它在射我。”老师点了点头,平淡地说:“弓弦已经穿你而过。”射手射箭时进入无我之境,射手、弓、箭和靶子融为一体,他自己不射箭,而是“它”在为他射箭。
道家与道教
道家创始人老子(约公元前571年—公元前477年)为春秋末期思想家,他并未创立宗教。道教是汉朝末年才兴起的,它以道家思想为核心,但混合了阴阳五行、谶纬学说、方士学术等。道教以老子为教主,尊称他为太上老君。道教信仰的核心是作为万物本源的“道”。由于道教以道家学说为基础,所以,以下论述以道家学说为主。
道家认为变化是自然界的基本特点。道家把自然界的变化都看成是阴、阳两极之间能动的相互作用的表现。一切事物都有其反面,必需保持阴阳之间的微妙平衡,精神上的和谐也基于对立面的平衡。对立的事物之间都隐含着统一性。道家的这些观点与同时代的赫拉克利特很相似(卡普拉,1975/1999,p.102)。
但道家不把变化看作是外力作用的结果,而是一切事物固有的性质。既然“道”是自然之本,那么顺乎自然的行为,才是合乎道的行为。所以,道家注重与自然和谐相处,认为违背了自然,就会危及人的精神。因为万物之间是有内在联系的,任何一个部分受到破坏,整体就会受到影响。西方人将这种观点与现代生态的观点联系起来。与自然界相协调地行事,也就是听从自己的固有的直觉智慧。因此,悟道的关键在直接凝思自然,心灵在不受意志干扰的条件下感悟到自己就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凌驾于自然之上,去探索它或改变它。因此,道家不相信理智的、逻辑推理的、分析的、语言的知识,与印度教和佛教一样,道家相信直觉的智慧。
既然“道”是对立面的相互作用,落实到行为上,当你想达到某种目的,就应当从它的反面着手。“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老子》第三十六章)作为一种处世策略,要领在于看到一切对立面的相对性和两极关系。对于习惯于紧张生活方式的西方人来说,道家学说及道教实践能给他们以启示,只有以放松、宁静去平衡紧张、喧闹,才能有和谐的生活。
道教追求不朽,其他宗教都把不朽视为纯粹的精神历程,道教则认为不朽在于肉体、心理和精神潜能的充分实现。道教的静修实践把“精”(身体能量)转化为“气”(微妙的心理能量),再把“气”转化为“神”(精神能量),最后使“神”与“道”融为一体。
儒道是中国两大固有传统,相比而言儒家是理性的、功利的和入世的,关注社会责任;而道家则是直觉的、超然的和出世的,关注精神自由。这是两种世界观,也是两种生活方式,但它们又是互补的,往往作为一个整体共同构筑着中国人的人格结构。有趣的是,西方人似乎对道家更感兴趣。
苏菲教
苏菲教(Sufism)又被称为伊斯兰教的泛神论神秘主义派。Suf在阿拉伯语中的原意为“羊毛”,苏菲主义的信徒往往身穿粗羊毛衫以示俭朴。泛神论是一种把神融化在自然界中的哲学观点,相信神即自然界,神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不相信超自然的主宰或精神力量。苏菲派起源于公元8世纪的波斯。苏菲教主张苦行和静修,并将其作为与神明契合为一体的手段,与神明合一是最高的快乐。苏菲教苦行僧常以舞蹈的形式追求与神合一的狂喜。苏菲教徒狂热地渴望与神明合一,并且有一种感悟本真自我及其目的的强烈欲望,这种状态造就了不少优美的宗教诗篇和令人心驰神往的歌曲。
在一种著名的苏菲信徒们跳的旋转舞中,舞蹈者伸出左臂,手掌向上,表示接受上苍的恩典,右手伸出,手掌向下表示把恩典传给大地。舞蹈者以一只脚的脚后跟为轴向右旋转,在旋转中凝神默想神明。舞蹈者裙子漂浮,戴着高帽,整个舞蹈过程寂然无声,这种舞蹈有一种催眠般的美,旁观者仿佛通过舞蹈窥见了神明。
苏菲教徒还有一种仪式,叫作“迪克尔”(dhikr),即在静修和日常生活中不断诵念神明的名字。最后,神的名字会自动转化成神明本身。他们把这种仪式视为神明的恩典——神明迎接所有怀着爱心寻找他的人,把他们纳入到神圣的狂喜中。苏菲教徒认为这样做时他们的自我意识会全然消失,甚至感受不到自已在默想神明的名字。所有与神明分离的痕迹荡然无存,只有神明是惟一存在。
总之,超个人心理学接受了许多文化传统的影响,这些传统主要包括早期希腊哲学、东方神秘主义宗教哲学,还有萨满教或巫术(Shamanism)和基督教神秘主义等等。萨满教是一种更为古老而广泛的传统,基督教神秘主义则是延续至今的西方传统的宗教文化。那么,超个人心理学所继承的这些文化传统有什么共性呢?第一是整体论与有机论,就是将世界看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不是由一些部件组成的机器。第二是将人放到一个更大的与宇宙合一的背景中去考察,而不是把人视为自然或命运的征服者。第三是神秘的直觉体验论,宇宙人生的真理要靠直觉的领悟才能获得,而不是靠理智的分析与推理。第四是获得领悟的途径往往是各种形式的静修,在静修中得到智慧,并达到精神自由的境界。
选自:郭永玉著《精神的追寻:超个人心理学及其治疗理论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7–5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