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个人治疗的临床法则

  • 作者:郭永玉
  • 来源/出处:《精神的追寻》
  • 发布时间: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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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个人心理学主要是在临床治疗实践中发展起来的。前文所及的大多数内容与心理治疗的理论与实践有关,所以有必要探讨超个人治疗的临床法则。根据Scotton和Cortright等人的观点(Scotton, et al, 1996, pp.412~414; Cortright, 1997, pp.239~241),超个人心理治疗的临床法则主要有下列七个方面:

1 乐观主义和希望中心

  超个人的观点是乐观的,这远远超出了人本主义对人的潜能的信念,而是一种对整个存在的精神本质和神性的潜能(Divine potential)的信心,这种每个人所具有的神性的潜能表现在人的现实生命过程中。这种观点可以被描述为希望中心论。这不意味着盲目乐观、天真浪漫,或透过玫瑰色的眼镜看世界。的确,在心理治疗中我们不可否认,人类每天都在遭受巨大的悲剧、创伤和苦难,许多宗教甚至就是从人类存在的这个基本事实出发的:生活就是受苦,痛苦与死亡不可避免。但是,世界宗教传统也试图超越人的这种处境,克服人的悲剧命运。各种宗教传统普遍确认有天赐之福、完美的幸福和作为精神存在的欢乐,这是一种纯粹的生命存在的欢乐。生活在这种精神的世界里,生命会得到补偿,会获得意义之感。

  这意味着治疗家始终要将当事人的经验视为有意义的,无论表面上显得多么悲惨、痛苦或无意义。超个人的观点将人的心理过程视为一种精神旅程,一种更深的信任贯穿于整个过程,相信一个人将会展开一种更棒的经历,相信将会发现更深的意义。这使治疗家能以一种胸怀开阔的方式与当事人一同经历悲剧和痛苦,一方面不仅仅被一种义愤或悲伤或其他的个人反应所感染,另一方面也不是以封闭的、冷漠的、或孤僻防卫的态度来对待这一切,而是开放地、温和地以自己的心去把握当事人的痛苦,从而使当事人能更充分地承担这种痛苦。超个人的治疗家对当事人能迈向更高的自我或更广博的精神世界具有坚定的信念,所有的创伤、苦难和坎坷都有助于生命的再生。

2 整体取向

  超个人心理治疗要求一种整体的取向,因为精神体验的意义和效能依赖于作为整体的个人。这里所说的整体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含义:第一,从人性结构上看,整体的观点包括将人视为身、心、魂、神多层面的整体;第二,从发展的范围上看,整体的观点是将人的经验发展视为从前个人的、个人的到超个人的一个广阔的发展范围;第三,从治疗模型上看,整体的观点是采取生物—心理—社会—精神的整体的治疗模型。超个人的治疗意味着包含整个人的经验过程,还包括开放地面对经验的不同形态,例如意识的异常状态。

3 多维度和多途径

  一个人的超个人发展可能是不平衡的,不一定要等到较低水平或层面得到充分发展以后,才能致力于精神的发展。正如一个人在智力上可能是个天才,但在情绪上可能不成熟,或在社交方面显得很笨拙;而一个在静修方面达到很高境界的人,可能不长于人际关系或缺乏丰富的感官体验。一个人在精神成长的某个领域有突出成就,可能同时在精神的另一个领域显得无知。因此,超个人的治疗是多维度的,可以通过任何途径,进入当事人的任何层面,目的是使人在各个层面上都得到和谐而丰富的成长。

4 精神成长的视野

  超个人心理治疗,必须以所有传统心理治疗已有的发现和已完成的工作为基础,同时又将所有层面的治疗纳入到广阔的精神成长的视野之中。就是说,超个人的治疗应以较低层面的工作为基础,但又不能停留在这些层面上。正如康复和成长对于传统心理治疗的重要意义,开放地面对各个层面的痛苦、未解决的冲突、早期创伤所留下的发展缺陷等等,对于超个人治疗也是非常重要的。但充分医治各种创伤,实现每个人所具有的潜能,所有这些问题的充分解决只有在面对精神存在的时候才会发生。只有将精神能量灌注到人的心理世界,才会发生根本的改变。因此,不是要等到较低层面的问题解决以后才能面对精神性的问题。超个人的视野对于治疗较低层面的问题也是必要的,只是不能忽略较低层面的问题而直接致力于所谓精神的发展。

5 以个体的发展水平为依据

  超个人治疗必须针对个体的发展水平和眼前所面临的特定的问题。对处于前个人水平的人,治疗目标通常是要帮助他建立起一种能胜任的自我(ego)和一种稳定的内在结构,在这个水平上要出现的问题包括精神病、边缘性人格障碍、恐惧和抑郁。临床干预通常强调生理的检查、药物的处理和社会的支持。对处于个人水平的人,治疗目标通常是矫正自我(ego)功能上的一些问题,例如通过心理动力学的治疗,解决精神内部的冲突,改进人际关系。在这种案例中,精神关注可能是一种防御或回避,个人可能更宁愿沉溺于精神的体验中,不去应付现实的、日常的人际困难。在这种情形下,灵修可能以一种自恋的方式被误用。在超个人水平上,个人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可能是存在的终极意义问题,或者说一个适应很好的人可能有某些不平常的经验,可能会陷入精神性的痛苦之中,这类问题是超个人的,需要一种明确的精神治疗,但在传统的心理治疗中是不包括这些的。治疗家可能需要对这些超个人危机的当事人以精神的指导。选择哪一种精神传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它取决于当事人的背景和兴趣。

6 无论个人的发展处于哪一个水平,超个人的干预策略都可以被用于治疗

  例如静修,对于那些焦虑的人或边缘人格者,可以被用作一种自我宽慰或放松的练习。就是说,一种超个人的技术可以被用来帮助一个处于前个人水平的人。即使在精神病治疗中,精神体验也可能有用,它对个人提供意义,特别是在后期治疗的整合阶段。在个人水平上,对于某些自我(ego)已经很好发挥功能的人,静修可以被用于激发潜意识的领域,以丰富和加深心理治疗。当然在超个人水平上,静修还有它自己的功能,即帮助个人在精神的道路上成长。

7 超个人的技术不是完全无害的,也有可能导致副作用,这主要取决于治疗是否针对当事人的发展水平

  静修可能会导致巨大的潜意识能量活跃起来,可能会使精神病人或边缘性人格障碍者受到打击。这种情形最生动的例子是,将致幻剂这种超个人技术用到精神分裂症患者身上,可能会使患者发病几个星期,而用到正常人身上则会引起自由的异常意识状态和几个小时的幻觉。


选自:郭永玉著《精神的追寻:超个人心理学及其治疗理论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00-204页。

参考文献:http://www.personpsy.org/Info/Details/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