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心理学的学科性质与价值取向的超个人启示

  • 作者:郭永玉
  • 来源/出处:《精神的追寻》
  • 发布时间: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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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心理学的学科性质与价值取向上,超个人心理学突破了唯科学主义的局限,不再将心理学定位于科学的架构内,而是定位于有关人性的知识与实践的研究。

  什么是科学(science)?这是一个难下定义的概念。广义地说,凡是有系统的知识,都是科学。这样看来,任何一门学科都可以称为科学,因为既然是一个学科,它就一定是由系统的知识组成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外,文学、史学、哲学、神学等都是科学。除了系统性这一特征,日常概念中,我们常将科学理解为“合理”,我们说某件事或某种观点“科学或不科学”,是说它“合理不合理”。这样科学就包含系统和合理两个特征。根据这个定义,科学基本等同于知识或学科。那科学这一概念自身的规定性是什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让我们先进行一番分析:第一,我们通常所讲的科学,其最贴近的意义是近代以来从哲学中独立出来的学科,如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等。第二,当我们讲到科学的时候,我们想到的可以作为科学这一概念的典型例证,显然也是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等。第三,当我们讲到科学家的时候,我们想到的一些典型人物是哪些?我们说伽利略、牛顿、达尔文是科学家,说康德、黑格尔是哲学家。尽管康德、黑格尔懂科学,甚至对科学有很大贡献,但我们在举例说明哪些是科学家的时候,通常不会提到他们。至于莎士比亚、巴尔扎克,我们更不会称他们为科学家,文学评论家、艺术评论家和神学家等,我们通常也不称他们为科学家。显然这里不存在高低之分,科学并不见得是最好的东西,说一些学科不是科学,也不意味着它们不如科学重要,甚至也不意味着它们不科学(就科学的合理性这一含义而言。“科学”在这里做形容词用),人文学科有那么悠久的历史,对人类的生活有那么大的影响,难道一定要将它们说成是科学才能显出其重要性吗(杨国枢,1985, pp.265~266)?

  基于以上分析,可知科学与人文学科之间并无高低上下或重要不重要之分,其区别主要在于研究方法或遵循的研究规则不同。因此,在定义科学的时候,必须包含方法。科学的特征主要是由科学方法表现出来(张春兴,1994,pp.4~5)。因此,这里所说的科学,是指实证科学(empirical sciences),不包括人文学科(humanities),并且认为“人文科学”这一说法是不恰当的。英文中有humanities和humane studies,但没有humanity sciences这一说法(杨国枢,1985, pp.265~266)。在某种意义上,科学与人文是相对而又互补的东西,如在现代西方哲学中有科学主义与人文主义,在教育学中有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我们常说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统一,等等。因此,可以说“人文科学”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术语。

  科学又可以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社会科学虽然有自身的特点,但它们要遵循科学研究的共同的方法论原则,而这些方法论原则来自自然科学。根据杨国枢的论述,社会科学包括心理学、人类学(不包括体质人类学)、社会学、大众传播学、精神医学、经济学的一部分、政治学的一部分、历史学的一部分、企管学的一部分等(杨国枢,1985,pp.263~270)。在这种视野中,心理学被视为一门社会科学或行为科学。甚至还有人将心理学视为自然科学(至少其中一部分属于自然科学)。总之,心理学是一门科学,这基本上是心理学界的共识。但超个人心理学倾向于将心理学置于比科学更大的架构中,也就是将心理学置于人类知识的系统中来看待心理学的学科性质和价值取向。如果将心理学视为一种知识领域或研究领域,心理学在学科体系中的尴尬处境就会大为改观,心理学内部的各种矛盾和纷争也会趋向缓和,各种研究取向之间就有可能相互尊重,甚至相互学习。因为知识,不仅有科学的知识,还有人文的知识和宗教的知识。研究,不仅有科学的研究,还有人文的研究;不仅有客观的研究,还有主观的研究;不仅有描述性研究,还有评价性研究;不仅有揭示事实的研究,而且有提供意义的研究。

  在西方,几个世纪以来,科学一直是真理的主要裁判者。科学被视为具有无限力量和价值的东西而得到广泛崇拜,成为唯科学主义,成为一种新的宗教。科学主义及其哲学代表逻辑实证主义,认为只有科学才能发现有效的知识。结果,那些不能用感官观察和不能用科学方法处理的现象,经常被排除在研究之外,或有关的研究不能得到承认。在这些被排除或被拒绝的领域中,包括有关心灵、意义、目的和超越的体验。因为科学强调感官的观察、测量和分析,它对于理解物质世界非常有效,但对于主观现象诸如意义和目的,却几乎无能为力。科学既然不能处理主观现象,而心理学又“必须”是科学,所以,心理学不研究主观现象。黎黑说得很明确:“心理学与任何一门科学一样可以包含手段,但它永远不可能包含目的”(黎黑,1997/1998,p.799)。然而,意义和目的是人的最重要的关怀,作为研究人的心理学,能绕得开吗?

  人本心理学家的回答是否定的。作为人本主义者的马斯洛把科学区分为机械主义科学和人本主义科学,相应地心理学也可以区分为机械主义心理学和人本主义心理学。他对机械主义心理学的方法中心论、还原论和客观性原则等都进行了全面的清算,为人本主义扫除了方法论上的障碍。然而,马斯洛又将科学视为寻求真理的任何研究。他说,一个会做实验的化学教师,可能终生无所发现,因而不能算是科学家。而富于创造性的艺术家、哲学家、人道主义作家,甚至一个手工劳动者都可能成为真理的发现者,因而他们也是科学家。但这里的疑问是:第一,如果科学可以区分为机械主义的和人本主义的,那么,现代物理学以及生物学中的非机械主义的研究属于机械主义的科学还是人本主义的科学?它们是机械主义的科学吗?不是。它们是人本主义科学吗?也不是。第二,如果撇开方法论的规范来定义科学家,将有所创造的艺术家、文学家和哲学家都称为科学家,将所有的知识都称为科学,那科学和科学家的具体含义是什么?文学家的创作也可以说是追求真理,也需要有科学的态度,可我们不认为文学作品是科学,不认为文学创作是科学研究,也不将文学家视为科学家。艺术(家)、哲学(家)也是如此。马斯洛在批判实证主义的狭隘科学观的同时,犯了“泛科学主义”的错误,实际上还是一种唯科学主义的倾向。

  超个人心理学主张,彻底放弃将心理学视为科学的立场,而将心理学定位于关于人性的知识的研究,包括科学的研究,但不仅仅是科学的研究。超个人心理学提出了一种整合有关人的知识的途径和架构(Taylor,1992)。维尔伯提出了一种开放的知识论,他认为感官、理智和沉思是获得知识的三只眼睛,分别借助于感觉信息的输入、心智—现象学的观察和沉思的观察—质询。每一只眼睛都能发现知识,但从不同的眼睛获得的知识是不同的,因此,知识可以分为感官的知识、理智的知识和沉思的知识。每一种知识都有它自己的严格标准,不能用感官知识领域的标准来衡量理智的知识和沉思的知识,也不能用理智知识领域的标准来衡量沉思的知识。在心理学中,不同的心理学知识也是通过不同的眼睛获得的。例如,传统的行为主义研究强调必须以感官可观察测量的数据为根据,避免假定不可直接观察的心理变量,如动机、表象等等,所以,行为主义是从肉体的眼睛所获得的心理学知识。然而,他们避免论及心理事件的逻辑理由是不充分的,连斯金纳自己也不得不偷运心灵主义的假设,以便为他的哪怕最简单的实验作出判断(Walsh,1992)。从心智的眼睛所获得的心理学知识包括各种内省心理学、心理分析和各种动力心理学、人本心理学等。从沉思的眼睛所获得的心理学知识是关于超越现象的,包括有关宇宙人生的各种领悟和智慧,以及获得超越体验的知识。这三种心理学的知识对于一种包含人的经验、本性、潜能和发展的完整谱系(spectrum)的心理学都是重要的(Wilber,1993c)[1]。

  因此,超个人心理学不再把心理学视为一种科学,而是关于人性的知识的研究。这在心理学界并不是一种孤立的声音,例如有人指出(Giorgi,1984):心理学所想摆脱的最大的绊脚石,便是它想成为自然科学的野心,心理学最大的福祉便是由这种束缚中解脱出来,重新探讨它所能贡献的知识。惟有彻底地改变研究方向,才能结束心理学缺乏自己的范式的阶段(李安德,1994,p.115)。

  当然,维尔伯的知识论概念并没有被广泛接受,而且他的所谓“三只眼”理论确实让人感到有贬低科学知识的意味,因为从他的表述中,可以明显地看出,他所说的“三只眼”之间有高低之分。而我认为,不同的知识之间不存在高低之分,因此,我习惯使用一种常用的知识划界法,也就是将人类知识划分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行为科学)和人文学科。心理学的学科性质从总体上讲处于三者之间,既有自然科学的性质,更有社会科学的性质,还有人文学科的性质,不同意华生在《行为主义者眼里的心理学》一文中第一句所说的,心理学是一个纯粹自然科学的分支,也不同意将心理学视为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或者将心理学视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中间科学或边缘科学,而是要看到心理学还具有人文学科的性质。这样,就可以在心理学研究中较好地处理事实与价值、描述与评价、客观与主观、科学与人文等矛盾。显然,这里没有反对心理学具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性质,也没有反对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方法研究心理现象,只是说还应该考虑到心理学的人文学科的性质。这是对心理学学科性质的一种拓展。正如人文学科不仅不反对科学,而且十分尊重科学并且要从科学中吸取营养,但人文学科有自己的特点和独立性,人文取向的心理学研究不仅不反对科学取向的心理学研究,而且十分尊重科学取向的心理学研究并且要从中吸取营养,但人文取向的心理学研究具有人文学科的特点,不能用科学的标准来衡量人文取向的心理学研究。科学是心理学研究最重要的标准,但不是惟一的标准。“不科学”、“不能重复验证”或“不可证伪”,不应成为评价所有心理学研究的惟一的或最高的标准。人文取向的心理学家对科学取向的心理学家要比后者对前者尊重得多。即便人文心理学家不尊重科学心理学家,也不会对其有任何损害;但科学心理学家对人文心理学家过去、现在和可预见的将来都缺乏应有的尊重和承认,而这种不尊重和不承认,对人文取向的心理学的发展就会造成损害,因为它处于弱势的地位。


[1]此处参考了许金声教授的未发表的译文。

选自:郭永玉著《精神的追寻:超个人心理学及其治疗理论研究》,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12-318页。

参考文献:http://www.personpsy.org/Info/Details/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