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不少学者将干预主义因果论应用于心灵哲学以解决心理因果性问题,但这种研究进路遇到了各种难以克服的困难。究其根源,并不是因为干预主义因果理论本身是错误的,而是因为干预主义者没有能够为这一理论提供一种清晰的形而上学说明。干预主义理论所支撑的并不是非还原物理主义,而是基于稳健性的多元主义:世界上存在许许多多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实体、属性和现象,稳健性为我们相信这些实体、属性和现象是真实的提供了理由。稳健多元主义不是对物理主义的替代,而是一种不同于还原论和非还原论的物理主义形式,它能够兼顾物理的首要性和世界的多元性。稳健多元主义不但能够从形而上学层面支撑干预主义因果论,并能帮助其解决排除问题。
关键词:物理主义;心理因果性;干预主义因果论
许多哲学难题往往源于人们直觉上的矛盾,心理现象对物理现象的下向因果关系(downward causation)是一个典型例子。一方面,我们有强烈的直觉,我们经常能够有意地在物质世界中带来变化;另一方面,科学世界观的教育使我们相信,既然人类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就不能逃避它的物理定律,而人的心理活动不会覆盖任何物理定律。这两种直觉上的冲突引发了当代心灵哲学中的一大难题:物理世界的心理因果性何以可能?
有人认为两者的矛盾无法调和,必须放弃其中一个立场才能解决问题。例如,反自然主义者(anti-naturalist)认为只要承认人类的行动是自由的,就代表了自然秩序存在例外,只有假定无实体灵魂的存在,并且承认它能够与物质世界发生相互作用,才能解释这种根深蒂固的直觉。而更多的学者在自然主义框架内极力否认心理因果性存在之可能,如那些取消论(eliminativism)、平行论(parallelism)、副现象论(epiphenomenalism)的支持者,否定的依据与反自然主义者实质上是同样的,即认为承认心理因果性会违背物理世界的因果闭合性(physical causal closure),这是科学世界观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有部分学者试图通过结合概念澄清、语义分析、科学研究等方法调和这两种直觉,使之能够相容。实际上,这两种直觉背后涉及了多种哲学概念和科学原则,如什么是物理的,心理属性与物理属性之间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因果闭合性为何是科学世界观的基本原则等等。金在权(Jaegwon Kim)的因果排除论证(causal exclusion argument)清晰地展现了各种概念、原则之间的冲突,他将其归结为非同一性(non-identity)、心身依随性(mind-body supervenience)、闭合性、非过度决定(overdetermination)和因果有效性五个哲学命题之间的矛盾。(cf.Kim,2005,pp.33-42)每一个命题都被哲学家们反复审视以期消解这一论证,近年来一种新的消解策略是从因果概念入手的,力图表明排除论证背后所假定的因果观念是不恰当的。
于是,不少学者借助目前十分流行的干预主义因果论(interventionist theory of causation)来解决排除问题,为心理因果性和非还原的物理主义辩护,(cf. Woodward,2008,2014;Raatikainen)与此同时,这种辩护策略又引发了新一轮争论:干预主义因果论能否为心理因果性辩护?单纯依赖一种特定的因果理论,能否对心理因果性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cf. Baumgartner)这些争论暴露出干预主义因果论的一个严重问题,它似乎提供了一种相当薄弱而混乱的形而上学图景,从事这些研究的哲学家倾向于回避传统的形而上学问题。干预主义因果论与物理主义的关系是什么?它支持的是哪种类型的物理主义?它的本体论涵义是什么?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逐一展开。
一、干预主义因果论的形而上学之争
干预主义因果论的基本思想是,因果关系是潜在的、可用于操纵和控制目的的关系。粗略地说,X是Y的原因,当且仅当在对X的某种干预下Y的值会发生变化。干预可以被认为是对某个变量X(自变量)进行的(理想的或假设的)实验操作,目的是确定X的变化是否与其他变量Y(因变量)的变化有因果关系。以伍德沃德(James Woodward)2003年的经典定义为例:
M. 相对于变量集V,X是Y的直接原因(类型层次)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当V中其它变量Zi的值被固定时,存在一个对X的干预会改变Y的值或Y的概率分布。相对于变量集V,X是Y的促成原因(类型层次)的充分必要条件是,(i)从X到Y存在一个有向路径(directed path),在这个路径上的每一个联结都有直接因果关系……并且(ii)当V中所有不在这个路径上的其它变量被固定时,存在一个对X的干预将会改变Y的值。(Woodward,2003,p.59)
此外,干预必须满足一系列的限定条件,目的在于排除实验操作中各种混杂变量的干扰。(cf.ibid.,p.98)干预主义因果论不同于早期的操控因果论,干预不限于人类活动,也可以是自然活动;也不同于休谟传统下的规律性因果理论,原因与结果之间不需要存在物理定律的联结,只要存在一种在干预下保持稳健的“差异制造”(difference-making)关系。
当把这一理论应用于心理因果性时,就能发现心理属性能够成为物理结果的差异制造者。正如伍德沃德所指出的,当你试图说服某人时,你总是通过提供信息或物质的东西来操纵他的信念。(cf.Woodward,2008,p.219)许多心理学和社会科学实验都涉及到对受试者信念的干预,通常只需通过口头指令就能改变受试者的信念和可观察的行为。考虑拉蒂凯宁(Panu Raatikainen)的经典案例:琼斯想喝啤酒,他相信冰箱里有啤酒,这个信念使他走向冰箱。(cf.Raatikainen,p.350)考虑以下两组反事实条件句:
C1.如果通过干预使琼斯的信念发生改变,那么他的行动会发生改变。
C2.如果通过干预使琼斯的大脑状态发生改变,那么他的行动会发生改变。
干预主义的原因和结果都必须表示为变量,例如,1表示属性存在,0表示属性不存在。假设琼斯的室友告诉琼斯,冰箱里的啤酒已经被他喝完了,这就是一个干预,使琼斯的信念由B1(相信冰箱里有啤酒)变成B0(相信冰箱里没有啤酒),琼斯的行动会随之发生改变,他转而去超市购买啤酒,所以C1是成立的。下面考虑C2,假设通过一种能够改变大脑神经状态的仪器,使实现琼斯相关信念的大脑神经状态发生改变,从P1变成P0,则存在以下两种可能性:
(1)B1依随于P1,B0依随于P0。也就是说P1和P0分别是实现信念B1和B0的两种神经状态,这时如果琼斯的大脑神经状态由P1变成P0,他的行动也会发生改变。
(2)B1依随于P1,B1也依随于P0。由于意向状态的多重可实现性,P1和P0恰好实现的是同一种信念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大脑神经状态改变了,琼斯的行动也不会发生变化。
根据这两组反事实条件句,心理事件能够成为行动的“差异制造者”,物理事件反而不一定。如此看来,干预主义因果论确实能为心理因果性辩护。然而,鲍姆加特纳(Michael Baumgartner)提出一个干预主义版的排除论证,表明干预主义因果理论并不能使排除问题消失。(cf.Baumgartner,p.165)鲍姆加特纳的核心观点是,心灵的因果表征不能满足干预主义因果模型所要求的条件。假设心理现象M依随于物理现象P,P又与物理现象P*因果相关,如图1-1所示。根据干预的限定条件相对于变量集V={M,M*,P,P*},要判定M是否是P*的原因,所有不位于M到P*的有向路径上的其它变量都必须保持不变,也就是说,除M到P*这条因果链上的变量之外的其它变量都必须被固定,这一条件通常被称为“因果马尔科夫条件”(causal Markov condition)。学界普遍认为,这个条件是因果建模中不可或缺的。(cf. Hausman and Woodward,p.522)因此,在对M进行干预时必须固定P的值,因为P不在M到P*的因果路径上,但是,M依随于P,也就是说,当M的值被改变时,P的值必定会发生变化。所以,在P*的问题上不可能对M进行合乎要求的干预,M也就不能成为P*的原因;相反,由于依随关系的不对称性,就P*而言对P的干预是可能的。因此,只有P可以成为P*的原因。
可以看出,干预主义理论不能很好地处理涉及依随关系的因果排除问题,当然,干预主义者可以通过拒绝依随性来维护心灵的因果有效性,但这对非还原物理主义者而言并不是一个好的策略,事实上,依随性被很多学者用来定义物理主义。(cf. Kim,1984,p.155; Menzies,p.59)于是,伍德沃德、埃罗宁(Markus I.Eronen)等人纷纷撰文回应鲍姆加特纳的论证,他们的共同观点是:鲍姆加特纳在排除论证中错误地将存在依随关系的结构和仅存在因果关系的结构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对待。干预所设定的一系列条件是为了排除偏离了因果路径的变量,并不包括依随变量。为了澄清误解,伍德沃德将因果定义修改为:
(M*)相对于一个变量集V,X引起Y当且仅当在保持V中与X和Y的依随属性无关的变量固定不变的前提下,如果通过一个干预I,使得X的值发生了变化,那么Y的值也发生了变化。(Woodward,2014,p.326)
相比于(M),(M*)明确排除了对自变量和因变量的依随属性的控制,在干预一个变量时,依随关系或其它非因果的关系都不应被视为潜在的混杂因素。例如,当干预一种心理状态以确定它是否与另一种心理状态有因果关系时,要求我们必须固定所有潜在的大脑状态是不合理的,甚至是荒谬的。
这些回应看似能够避免鲍姆加特纳的诘难,实际上却产生了新问题:新定义无法区分心理属性与它所依随的物理属性在因果作用上的区别。考虑以下三种因果关系:
R1.X依随于Z,Y的原因是X而不是Z,如图1-2所示;
R2.X依随于Z,Y的原因是Z而不是X,如图1-3所示;
R3.X依随于Z,X和Z同为Y的原因,如图1-4所示。
根据(M*),要判断X是否为Y的原因,就要观察对X的干预下Y的值是否发生变化,并且不需要固定X的依随变量Z的值。假设干预后Y的值发生了改变,并不代表X一定是Y的原因,还有可能是R2或R3的情形,新定义无法区分图1-5和图1-6所示的两种情况,即不能区分一个物理结果的差异制造者是心理属性还是它所依随的物理属性。
当然,干预主义者可能采取几种策略来反驳这一观点,事实上,伍德沃德也是这样回应的。(cf.Woodward,2014,p.338)第一,他们可以坚持因果关系的解释应该先验地排除上面的一个或多个图,但是这与干预主义的经验倾向背道而驰。干预主义的核心原则是,应该让科学家的经验实践指导我们构建因果关系理论,并且我们应该对世界上各种因果发现的可能性持开放态度。第二,他们可以提出,这种情况只是一种认识论局限,从形而上学来说,只可能存在一种属性与结果因果相关。但是在干预主义的框架中,是认识论驱动了形而上学:X是Y的原因只不过是X满足了因果推理的最佳试验条件。对于非还原物理主义者而言,R1、R2和R3是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因果关系,心理因果性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心理属性具有它的依随基础所不具有的因果力,但定义(M*)无法证实心理属性具有这种独特的因果力。
综上所述,干预主义因果论即使能够为心理因果性辩护,但不论是伍德沃德2003年的经典定义还是2014年的新定义,都必须以损失非还原物理主义的其它立场为代价。定义(M)无法与依随性相容,它不能处理涉及到依随关系的因果性问题。定义(M*)无法为心理属性的因果自治性辩护,它不能说明心理属性具有它的依随基础所无法取代的因果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对心理因果性的还原甚至消解,违背了非还原物理主义最基本的立场。(参见李珍)
二、基于稳健性的多元主义
在传统哲学中,哲学家一直致力于寻找一种形而上学标准来定义什么是实在。例如,有人认为“所有实在的事物都是由基本的物理粒子组成的”(Pettit,p.214);也有人认为“实在就是有因果力”(Kim,1993,p.199)。这样的一般性原则关系到世界的最终构成,在形而上学问题的探讨中可能十分重要,但如果我们关注当前科学所能够确立的本体论承诺,那么这些原则就没有多大用处了。在本节中,我会阐释一种多元主义理论,它以一种认识论标准定义实在世界,将稳健性(robustness)作为构建本体的指导原则,我将表明这一理论能够作为传统物理主义的替代方案,并且能够从形而上学层面支持干预主义因果论。
“稳健性”原本是科学建模研究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概念,是区分真实事物与单纯表象或人工制品的标准。“稳健性的所有变体和应用都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即区分真实与虚幻、可靠与不可靠、客观与主观、真实对象与人工产品,更一般地说,是从毫无价值和稍纵即逝的东西中区分出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值得信赖和有价值的东西。”(Wimsatt,p.46)近年来,对稳健性的哲学研究逐渐升温,哲学家们对稳健性提出了各种定义,其核心思想是:在时间t,只要X在科学研究中能够以多种相互独立的方式获得(如检测、测量、推导、产生、解释等等),X就是稳健的。此定义表明,稳健性的事物之所以可靠,之所以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可信,是因为如果有许多独立的方法来获得它们,所有这些方法都发生错误的概率就是单个方法错误概率的乘积,因此,随着新的独立方法的不断加入,这一概率最终会趋于消失。
此定义有几点需要说明。第一,“在时间t”表明事物的稳健性与特定时间相关,它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改变,例如,现在探测电子的方法比汤姆逊和卢瑟福时代多得多,电子的稳健性也就增强了。第二,稳健性对象用“X”表示,是为了表明它是开放的,这个定义主要适用于实体、属性和现象,但不排除它也可能适用于其他类型的事物,如关系。第三,定义中用到“只要”而非“当且仅当”,是因为不同类型的获得方式虽然有助于增强稳健性,但它们不应被视为必要条件。假设一种现象能以多种独立的方式获得,但由于技术、实践、或者伦理的限制而无法获得,它仍然可能是高度稳健的,如一些天文学现象。此外,各种类型的获得方式不需要同时具备,一种可以以独立的方式检测、测量和产生,但不能从任何现有的理论中加以解释或推导的现象,也可能是高度稳健的。例如,黑体辐射的光谱很早就被探测到,但直到普朗克才证明了它是如何从理论中推导出来的。事实上,即使只有一种获得方式也足以达到一定程度的稳健性,关键是这些获得方式足够独立,获得方式的不同类型并不是必要的。第四,此定义列举了五种具有代表性的获得方式,“检测”倾向于定性研究,即将X从其他实体、属性和现象中识别出来;“测量”是利用各种不同的实验仪器对X的定量研究;“推导”描述了现有理论与X之间的关联;“产生”是使用人工干预的方法合成、促发或重现X;“解释”是指X出现在各种科学解释模型之中。
可以看出,稳健性是一个程度问题,不同事物之间的稳健性甚至可以对比。例如,有许多独立的方法测量一个物体的温度,但迄今为止很少有独立的方法能够测量希格斯玻色子,所以,温度比希格斯玻色子更具稳健性。但是,这种状况不见得是永恒的,稳健性依赖于人类的认知水平,希格斯玻色子的稳健性程度在将来有可能与温度一样高。如此看来,稳健性是一个不断发生变化且可能会出错的概念,这样的概念似乎难以成为实在性的标准,传统哲学中的实在标准必须是绝对的、客观的、独立于人类思维的。但是,这就是稳健性标准的特别之处,它抛弃了传统“上帝之眼”的方式,通过科学实践研究本体论,为实在世界的本体论承诺提供了正当性来源:X是稳健性的,为我们相信X是真实的提供了理由,并且这种信任的程度对应于X的稳健程度。
科学实践表明,稳健性在科学的本体论承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气候变化研究中,稳健性早已是一个相当普及的概念。由于一直有人对全球变暖表示怀疑,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报告经常用稳健性来证明结论的合理性。2007年的报告中已经出现了非常明确的稳健性定义:“对气候变化的有力发现是指在各种方法、模型和假设下都成立的发现,预测结果相对不受不确定性的影响”(Lemke and Ren[eds.],2007,p.72)。2021年的报告中“稳健性”一词出现了几十次,气象学家们呼吁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测量、推导或探测全球气候变暖,以证明这种现象是真实的。(cf. ibid.,2021)
在稳健性基础上所建立的是一种多元主义世界观,它表达了这样一个事实:世界上存在许许多多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实体、属性和现象,稳健性为我们相信这些实体、属性和现象是真实的提供了理由。稳健多元论与干预主义因果论在诸多观点上是一致的,干预主义理论是用科学家的经验实践指导因果关系理论的建构,稳健多元论则更为广泛,是用科学实践的经验指导本体论的构建。与此同时,稳健多元论与干预主义因果论能够互为支撑。根据干预主义因果论,因果关系的实质就是原因与结果之间“差异制造”的跟随关系,伍德沃德将其描述为“不变性”(invariance),不变性可以理解为关系稳健性的一种形式。
如果将稳健性作为构建本体的指导原则,那么有理由相信大量高层次的或特殊科学的属性是真实的,因为它们是稳健的。并且,稳健性考察可能会导致一个惊人的结论:在某些情况下,我们更有理由相信高层次的事物比低层次的事物更加真实。例如,神经元和生物有机体非常稳健,而一些基本的物理粒子,如希格斯玻色子到目前为止的稳健程度相对较低。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基本物理粒子不如神经元真实,而是在现阶段我们认为它们真实的理由相对较低。
那么,心理属性和现象是否稳健呢?按照稳健性定义,如果心理属性是稳健的,就意味着存在多种科学方法能够对其进行研究。这里需要区分两种类型的意识现象,即査尔默斯(David Chalmers)所提出的意识的“易问题”和“难问题”,前者是指能够用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说明的意识现象,后者是指难以用自然科学研究的方法说明的意识现象,即现象意识。现象意识所指的是心理状态中的质的内容,是伴随着经验产生的、主体对于经验内容的感受,视觉意识、痛觉、情感等都属于现象意识,它们似乎只能通过主观经验获得,难以用其它方式来解释。对于意识的研究而言,最困难的问题在于现象意识能否从客观的物理事实中获得。这个问题对于稳健实在论能否适用于心理属性至关重要,因为如果心灵的现象性质没有科学的研究方法,那么心理属性的稳健性也就难以获得,我们就很难相信心理属性是实在的。
在当代,认知科学中长期居于主流地位的表征—计算主义研究纲领不断受到质疑,第二代研究范式不断涌现,如情境认知、涉身认知、延展认知、生成认知等,这些范式的共同点就是重视意识的主观经验。(参见刘晓力,第46页)例如,神经现象学试图融合神经科学和现象学两种研究进路,通过内省、现象学描述、宗教沉思等第一人称方法与依靠科学实验的第三人称方法实现对意识的跨学科研究,对意识“难问题”的回答取得了很大的理论突破。(cf.Lutz and Thompson)因此,意识的现象学描述也能够成为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对象,这使得心理属性与其他特殊科学属性一样,稳健实在论能够为它们的本体论地位提供一种解答,并展示了它们如何可能既是真实的,又有别于物理属性。
接下来我们来考虑稳健多元论与物理主义之间的关系,它究竟是物理主义的替代方案还是物理主义的一种形式。多元主义与物理主义看上去是相冲突的两种形而上学立场,“多元”意味着存在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实在,“物理主义”代表所有的实在最终统一于微观物理层次。我们想要表明的是,在稳健性基础上构建的多元主义不是对物理主义的替代,而是一种不同于还原论和非还原论的物理主义形式,它能够兼顾物理的首要性和世界的多元性。
到目前为止,虽然多次提及“物理主义”,但我们还没有阐明“物理主义”的精确表达。物理主义者通常认为一切事物在本体论上都是物理的,或是依赖于物理的,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什么是物理的?对于这一问题,有两类较为典型的定义,一类是把它作为一个真值问题来回答。如基于物理学理论的定义方案:属性p是物理的,当且仅当,要么p是物理学理论告诉我们的属性,要么p依随于物理学理论告诉我们的那些属性。(cf.Stoljar)另一类定义是把“什么是物理的”作为一种态度问题来回答,认为应该不断吸收经验科学,尤其是物理学的最新进展来看待物理主义。(cf.Ney,p.9)这两类定义各有优缺点,学界已有很多讨论,限于篇幅,本文并不在此评论。(参见程炼;王晓阳)笔者要表明的是,不论采取何种物理主义表述,稳健多元论与物理主义都是可以融合的,因为稳健多元论是实用主义多元主义(pragmatic pluralism)的一种当代形式。
实用主义多元论是普特南晚期所倡导的理论,他将本体论概念分为三种形式:第一种是基础存在论(fundamental ontology),即海德格尔式的本体论,强调以日常生活的思维方式来研究本体论;第二种是形而上学本体论,主张事物的存在是不可知的;第三种是还原论和取消论,他们否认实体和属性的存在,如唯名论。(cf.Putnam,pp.15-20)普特南反对形而上学本体论,认为人们不需要设定柏拉图式的抽象本体论,寻找抽象实体的尝试注定是徒劳的;也反对还原论和取消论,肯定本体论的重要性。他是基础存在论的同情者,但他认为探究本体论的方式必须转化,应该沿着维特根斯坦和美国实用主义的路径,回归常识,用人类的概念框架和社会实践来研究本体论,使本体论探究从神性转向人性。(参见吴玉平、邹崇理,第84页)
稳健多元论是通过人类的科学实践活动来研究本体论,它并不是关于存在的科学,而是为将世界划分为各种类型的实体和属性提供了一种方法论指导,稳健性标准试图回答的问题是:在当前的科学状况下,作为有限的生命体,我们如何判断一个事物是实在的?稳健性标准为这个问题提供了一种答案。所以,稳健多元论是实用主义多元论的一种形式,这使得它与任何一种物理主义立场都可以兼容。即使一个人认为只有终极物理学能够为物理主义提供唯一正确的形而上学标准,这与稳健性标准也没有任何矛盾,因为稳健性仅仅是基于科学实践、为实在世界的本体论承诺提供正当性来源。因此,我们可将这种物理主义称为多元物理主义。稳健多元论能够克服传统物理主义的主要困境,兼顾了物理的首要性和世界的多元性,它既不会将整个世界都还原为物理属性,支持了人们对高层次事物实在性的信念,又不会违背物质一元论,将斑驳的世界最终能够统一于物理层次。
三、重审因果排除问题
最后让我们回到因果排除问题,所有持非还原立场的理论都面临着这一挑战,当然也包括多元主义。首先必须明确的是,排除论证的结论是不可接受的,正如福多(Jerry Fodor)所说:“……我的渴望是我伸手的原因,我的瘙痒是我抓痒的原因,我的信念是我说话的原因,如果这些都不是真的,那么实际上我对任何事物的信念都是假的,这就是世界末日。”(Fodor,p.156)并且,这个论证所针对的不仅是心理属性,还包括所有高层次属性。倘若为了解决排除问题而取消心理因果性,或者用物理属性的因果作用来替代心理因果性,那么,当我们将排除论证延伸到生物、化学、神经科学或其他宏观属性时,它的问题就变得显而易见了。因为这些宏观属性都依赖于较低层次的物理属性,既然我们可以取消心理因果性,那么同样也可以取消生物属性、化学属性、神经科学属性的因果效力,因果关系似乎正在向着某个基本的物理层次流失。更为荒谬的是,在基础物理学中因果关系并不是一个必要的概念。(cf. Loewer,p.247)
既然排除论证的结论不能成立,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下面我们以多元物理主义的视角,分别考察非同一性、心身依随性、闭合性、非过度决定四个关键性前提。
非同一性是多元物理主义最基本的立场。多元主义者对科学统一性持怀疑态度,用一种更弱、更零散的一体化图景取代传统的科学统一目标。他们认为,世界呈现出的不是统一性而是多元性,有许多合理的方法将世界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实体和属性,这些实体和属性具有同等的实在地位和因果效力,生物的、心理的、道德的、社会性的现象和属性难以用物理学理论来解释。
依随性同样是多元物理主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是多元物理主义区别于传统多元主义之处。多元物理主义虽然强调对世界的理解必须存在不同类型和层次的解释,但在解释性理论中,跨学科的层次整合是必不可少的,依随性能够为不同层次间的整合提供本体论依据。根据斯坦福哲学百科全书中关于“依随性”的条目,“一组属性A依随于另一组属性B,指的是不可能有两个东西在属性B上相同,但在属性A上不同”(McLaughlin and Bennett)。根据上述定义,依随关系能够与各种关系相容,包括同一、还原、突现等等,但对依随性的狭义理解是,它是心身之间比同一论弱、比突现论和二元论强的一种依赖关系。具体来说,如果说M依随于P,意味着M和P之间存在如下三种关系:
(1)M值的每一次变化必然伴随着P值的变化,这种必然性是形而上学上的必然性,而不仅仅是物理的或者律则的必然性。
(2)M与P不同一。
(3)M和P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即M不是P的原因,P也不是M的原因。
在有关层次属性的跨学科研究中,依随性对于层次间关系的描述被公认为是最合理的。首先,类型同一论是不可信的,科学中很少能够找到层次之间一一对应的情况,例如,心理学属性难以同一于神经科学属性,任何一种心理属性都可以被许多不同的神经元结构实现。并且,神经科学属性本身也以同样的方式抵制与更低层次属性的同一,例如,某种离子通道能够被许多不同构型的蛋白质实现,多重可实现性在各层次间普遍存在。其次,突现论也不可信,根据麦克劳林(Brain P. McLaughlin)的解释,量子力学革命是突现论的分水岭。在此以前,生物学和化学之间被认为有很大的间隙,化学和物理学之间也是如此。虽然这些间隙是认知上的,但突现论为这种间隙提供了形而上学的证据,例如,化学键曾经是用化学元素层次“突现”的特殊化学力来解释的。但随着量子力学的出现,不同学科之间的间隙开始缩小,化学键可以用电子的性质来解释,而不需要预设特殊化学力的存在。(cf.McLaughlin,p.89)目前科学实践能够证实心灵和身体之间的关系,甚至所有高层次属性和它们低层次的实现者之间的关系,比突现论假设的强,比同一论假设的弱,依随性因而成为了最佳候选对象。
非过度决定原则说的是:任何一个事件都不会存在一个以上导致其发生的充分原因,除非它真正属于过度决定的情形。(cf.Kim,2005,p.42)过度决定的经典案例并不包含涉及依随性的因果关系,同一个结果的原因C1和C2具有完全独立的因果机制,这种情况下过度决定才被视为可能,它仅仅是一种巧合。而对于涉及依随性的两种属性,它们不可能同时都是同一结果的充分原因。但是,对于多元主义者而言,不同层次之间存在依随关系的属性可以是同一个结果的原因,也就是说,与依随性相关的过度决定是可接受的。
我们再来考虑闭合性原则:任何一个物理事件,如果有原因导致其发生,那么必然有一个导致其发生的充分的物理原因。(ibid.,p.43)可见,闭合性原则与非过度原则的共同之处在于,都强调原因对结果的充分性,非过度决定原则认为满足这种充分性条件的原因只有一个,闭合性原则强调满足充分性条件的原因必然是物理原因。而根据干预主义因果理论,原因并不是结果的充分条件,而是结果的差异制造者。对于不同层次中存在依随关系的属性而言,它们可能是同一个结果的差异制造者,只要原因和结果之间的“跟随关系”能够保持一定程度的稳健性,所以非过度决定原则不能成立。因此,根据多元物理主义,即使存在能够对世界上所有的现象都给予充分因果解释的终极物理学,或者说,即使闭合性原则能够成立,也不能排除非物理属性的存在及其发挥因果作用的可能。
四、结语
经过上述考察,我们可以回答文章开头所提出的问题了。单纯依靠干预主义因果理论无法为心理因果性辩护,这并不是说干预主义因果理论本身是错误的,而是因为干预主义者没有为这种因果理论提供一种清晰的形而上学说明,他们一直理所当然地认为干预主义所支撑的是非还原物理主义,因而难以对心理因果性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但实际上,这种主张是错误的,干预主义理论所支持的形而上学立场并不是非还原物理主义,而是基于稳健性的多元主义。这种多元主义不是对物理主义的替代,而是物理主义的一种形式,它能够兼顾物理的首要性和世界的多元性。作为一种实用主义多元论,这一理论甚至能够与最严格的物理主义立场相容。
如果将稳健性作为构建本体的指导原则,那么有理由相信心理属性及其因果效力是实在的,只要它们是稳健的。从稳健多元主义出发,因果排除论证则不能成立,心理属性的因果作用不会被它所依随的物理属性的因果作用所取代。在排除论证的四个关键性前提中,非同一性、心身依随性都能够成立,甚至闭合性原则也能够与多元物理主义相容,只有非过度决定原则是无效的,不同层次中存在依随关系的各种属性都可能是同一个结果的差异制造者。总而言之,只要明确干预主义因果理论背后的形而上学基础并不是非还原物理主义,而是多元物理主义,那么由此引发的各种心理因果性问题便能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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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格与社会课题组 钟笑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