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内涵、形态与变形

  • 作者:老周
  • 来源/出处:周读2023
  • 发布时间: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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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是一种政治、社会与文化运动,是一股强大的塑造力量,其目标是塑造“民族”观念,并将其赋予现代主权国家,构建 “民族国家”这个极具现代意味的政治共同体。民族主义的定义可以是“一种为某一群体争取和维护自治、统一和认同的意识形态运动,该群体的部分成员认为有必要组成一个事实上的或潜在的“民族””(史密斯: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P9),并最终发展出一条最高“……政治原则,它认为政治单位和民族单位应该是一致的”(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P1)。

  “民族主义的基本主张不多,但是影响却广泛深远。它们可以被概括如下:(1)世界由不同的民族所组成,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征、历史和认同;(2)民族是政治权力的唯一源泉;(3)对民族的忠诚超出其他所有的忠诚;(4)为赢得自由,每个个人必须从属于某个民族;(5)每个民族都需要完全的自决和自治;(6)全球的和平和正义需要一个各民族自治的世界。……我们可以把上述的主张称为民族主义的“核心原则””(史密斯: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P25)。

  我们需要批判性地解读与追问这些原则,因为其中潜藏着能将民族主义演变成其他更为暴力与凶险的“主义”的病灶。为了正确理解民族主义,我们务必像对待国家、民族一样,先建立对“民族主义”的警觉之心。

  其一是前提的虚构性。民族主义的前提是“民族”及其存在的历史恒久性,问题是这一前提存在吗?种种研究告诉我们,虽然族群有着一定的历史恒久性,但民族是一种在“精英-民众”结构中被塑造出来的想象共同体。由此,民族主义完全可能蜕变为权力精英或知识精英,为获取或维护自身权力与利益而欺骗与鼓动一般民众的幌子,最终是使多数人服从于代表“民族”的少数人的意志。

  其二是结果的模糊性。既然民族是政治权力的唯一源泉,那么基于民族就能导出国家,问题是这是怎么一种国家?如果说每个民族都需要完全的自决和自治,答案就会是任何一种形态的国家,包括法西斯国家!如果这样,又怎样保证全球的和平和正义?我们怎么保证民族国家同时必定是一个民主国家?换言之,如何防止民族主义蜕变成为专制主义的正当借口?

  其三是手段选择,通过怎样的方式建立民族国家?包括暴力与革命等一切手段吗?历史事实告诉我们,民族主义旗号下的民族解放运动,多数真是以革命为名义的暴力运动。暴力运动也许不可避免,也不一定不具有正当性。但结合第一点,如果所谓的民族革命,实际上只不过是某个人或某个集团获取自身权力与利益的旗号,那么这种暴力活动的正当性如何论证?而革命结局真能兑现领导者的承诺?更有甚者,历史事实同样告诉我们,革命领导者不但会煽动暴力,更经常性地煽动充满仇恨的暴力,而包含着仇恨的暴力更是贻害无穷。

  最后是个人自由与权利的保障,如果说对民族的忠诚必须超出其他所有的忠诚,为赢得自由,每个个人必须从属于某个民族,那么这样的忠诚还是基于个人自我选择的吗?这样的自由还是个人主义意义上的自由吗? 

  民族主义有多种形态,其中最重要的是欧洲语言民族主义。也就是说,语言这种文化形象,在民族塑造中起着非同寻常的作用。“在伊丽莎白时代的文化和语言中,这种变化表现得十分明显。由于书籍的大量出版和识字程度的提高,英语变得规范了,而且在全国普及。……下一个国王詹姆士一世时期确定的《圣经》自1611至1970年代一直被所有的英国新教教会使用着。……表明……到1600年前后,英国实际上形成为一个文化和语言的单位。……(女王伊丽莎白)的公开讲话都是宣传,而不是真话。但这些讲话作为宣传是何等重要啊!中世纪的君主不会用这种方式与平民认同。他们也不会把上帝作为民族团结的象征(值得注意的是,伊丽莎白的最重要的宣传家莎士比亚,则试图用历史剧让我们相信这一点)。……这时,按照《牛津英语词典》的说法,“nation”这个词失去了表示由共同血缘结合的集团的中世纪涵义,而被用以表示领土型国家的一般居民。……当平民代表在年迈的女王面前鱼贯而过,一个接一个地吻她的手时,象征体系变得完整了”(迈克尔-曼:社会权力的起源,第1卷,P569)。“正是通过这语言民族主义的创造,一种取代帝国的、奴隶制和封建等级制的,即主权的政治共同体诞生了”(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汪晖导言,P3-4)。

  民族主义最大的危险是导出专制主义,预防手段是赋予民族主义以“民主”内核,也就是用自由主义来纠偏民族主义。为了做到这一点,将民族主义区分为政治民族主义与文化民族主义至关重要。

  这一分类最早起源于对19世纪初期法国民族主义与德国民族主义的比较研究。“对德国民族主义的思考在汉斯-科恩有关“西方的”和“东方的”民族主义两分法中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科恩认为,西方的民族主义形式是在习惯法和共有领土范围内的公民理性联合,而东方的各种民族主义形式则是建立在对共同文化和族群本原的信仰基础之上的;后者导向认为民族是一个有机的、无缝的和超越个体成员的整体,并将个体成员从其出生开始就打上去不掉的民族烙印”(史密斯: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P43)。后者就是一种文化民族主义,相比而言前者只是一种政治民族主义。

  “……约翰-哈钦森富有开创性地阐述了文化民族主义和政治民族主义之间的根本区别,……他认为,政治民族主义旨在为民族成立一个独立自主、拥有主权和领土的国家,……文化民族主义者寻求共同体的道德再生,旨在建立一个自立和团结的民族”(史密斯:族群-象征主义和民族主义,P79)。“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民族主义者的民族是这样的一种民族:其成员对自己的文化一致性和民族历史具有强烈意识,并且致力于运用本地的语言、习俗、艺术和风景,通过民族的教育和制度来培育他们自己民族的个性”(史密斯:民族主义:理论、意识形态、历史,P37)。

  如果将“文化民族主义”作为“民族国家”的构建基础,潜伏着国家对公民全面思想管制的毒素,这也正是德国后来走向极权主义的根源。但如果将政治民族主义作为国家构建的基础,归属于政治哲学或“公领域”;而将文化民族主义仅作为民族特性的总结,归属于道德哲学或“私领域”,就可以有效消融文化民族主义蕴含着的思想管制毒素,同时使文化民族主义取得同政治民族主义同样重要的价值。如此解读,也正好符合我们的宗旨,政治民族主义及其构建的国家,属于“现代文明之脑”,而文化民族主义及其体现的民族特性,属于“中华文化之心”。

  民族主义自身优劣共存,褒贬不一,我们即需要它,也提防它。但它的几种变形——即背离自由主义的极端演化形态——爱国主义、民粹主义和种族主义,则是劣剩优汰,贬多褒少,甚至只有贬没有褒。种族主义已是臭名昭著,我们不再追打落水狗。下面简要解读一下爱国主义与民粹主义。

  翻译为“爱国主义”的西语原意包含着中文所不能展示的丰富含义,其中所爱之“国”,指的是共和主义者的“祖国”,意味着一种基于美德的政治制度,即对自由的推崇和对理性的信赖。因此爱国主义的原意,不是盲目热爱自己的“国”,更重要的是希望自己的“国”应该是一种值得爱的具有美德的“国”。

  在我国没有关于国家的共和主义传统,只有传统意义的帝国观念与近代建立的民族国家观念,所以爱国主义就成了民族主义的同义词,更有甚者会含有忠君爱国之意。此外,中国民族主义又有自己一种特有的基本逻辑:中国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独立而强大的民族国家,而这样一个国家必定需要强有力的统一领导。这个逻辑背后是两个蔓延了百多年未被认真审视的预设前提:其一是落后者挨打(与之等同的预设是国与国之间必定是强权胜于公理),其二是只有集权国家才能强盛,反之国家必定衰弱。

  基于上述逻辑与预设前提,中国版爱国主义就成为一种官方民族主义(参见郑永年:中国民族主义新解,P159)。按照官方口径,国家就是民族(人民),就是政府,就是执政党。所以,民族主义就是爱国主义,而爱国就是爱人民、爱政府、爱执政党。爱国主义的具体内容,也完全可以摆脱民族精神的束缚,根据政治需求填入各种东西。“从民族主义到爱国主义,这并不是简单的语言翻译上的转换,而是一种政治重构。……(并)顺应着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需要而被一再重构”(郑永年:中国民族主义新解,P161)。略举两例,破四旧本身是一个彻底反民族传统的运动,却也可以被视为爱国主义举动;爱卫生只是一种文明表现,与民族几乎没有关联,但我们可以有“爱国卫生运动”这样的词。

  爱国主义替代民族主义另一可怕后果是违背后果的实体化。民族是抽象的,违背对民族的爱的后果也只能是抽象的。但国家是具体的,甚至是法律的,所以违背国家的后果就是具体的,甚至是法律的。所以,民族主义几乎没有反面称谓,而爱国主义就有许多:卖国主义、卖国贼、叛国罪等。

  民族也罢,国家也罢,其成员的基本态度应该都是“忠诚”与“爱”,问题是这种立场是否被固化与神圣化。如果固化,那么这种“爱”就超越于个人选择,如果神圣化,那么“爱”的方式也将被固化,即只能颂扬,任何以探究与批评方式的“爱”,就只能是亵渎。反之,如果这种立场不被固化与神圣化,也就是先将民族与国家祛魅,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也就成为一种与个人价值并不违背的自然而然的情操而已。 

  民粹主义的外文原意也可译为平民主义,是19世纪俄国兴起的一股社会思潮,基本理论包括:极端强调平民群众的价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众化作为所有政治运动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依靠平民大众对社会进行激进改革,并把普通群众当作政治改革的唯一决定性力量。它的名称与理论都极具欺骗性,因为任何意识形态,都只能是精英的思想,也只有精英,才能将思想付诸行动。所以所谓的“平民主义”,不过就是秉持这种“主义”的精英领导操纵平民进行政治或社会运动而已。

  但这还不是民粹主义最重要的特征,将“平民”奉为神圣,是为了将其他东西——如平民之外的精英(民粹主义精英自己除外)以及其他国家的平民,彻底污名化并贬为敌人。所以,民粹主义者表面上反对权威,事实上是反对一切“反对派”,甚至容不得“旁观者”。俄国民粹派当年有句名言:“谁不和‘我们’在一起,谁就是反对‘我们’;谁反对‘我们’,谁就是‘我们’的敌人;而对敌人就应该用一切手段加以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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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人格与社会课题组莫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