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清自身文化史中的背阴面,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学术的,让我们了解自身文化史中不只是理性、文明、和谐,其实也有残忍、野蛮和暴虐,文化史研究只有兼及两面,才算说明了自身文化如何进于文明的过程;另一方面是思想的,只有正视传统中向阳面和背阴面的同时存在,才会真正认识到“文明”——逐渐形成的规则和秩序——是何等的重要。而所谓传统和习惯,也许有时候并没有那么光明和伟大,倒是需要用现代文明对它进行“创造性的转换”,以适应新的时代。
本文载《社会科学文摘》2024年第10期
作者:葛兆光,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历史学系教授
摘自:《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1期
原题:《文化史的背阴面——从胡适、杨联陞对中古中国宗教的通信说起》
在中古文化史中,如果说主流文化是向阳面,表现出普遍的规则和秩序,那么它们的背阴面,呈现出的则是普遍的欲望和混乱。如果我们接受埃利亚斯(Norbert Elias)的说法,文化是一种传统和习惯,而文明是一套规则和制度,那么有些“文化”就和“文明”冲突。这些文化和习俗也是一种传统,为什么不被规则和制度也就是“华夏礼乐文明”所认可呢?
周孔之后:华夏已经文明了吗?
一般都公认,殷周之间是华夏文明大变革的时代。王国维《殷周制度论》说得很清楚,从殷商到西周就是一个野蛮到文明的转型过程。这个文明给华夏政治文化立了几条极为重要的规矩:一是“立子立嫡”,二是“庙数之制”,三是“同姓不婚”。其中最重要的是建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形成了明确有序的“宗法与丧服”“封建子弟”“君天子臣诸侯”。王国维说,因为有了这些改革,区分上下、嫡庶、内外的礼乐制度就建立起来了。
在古代中国人看来,礼乐制度就是普遍文明。如果我们把一部古代华夏文明史,看作这一套伦理规则、道德观念和法律制度逐渐确立的历史,那么,“华夏礼乐文明”就是从这里推衍出来的。它的基点是嫡长子制,规定了父子作为家庭、社会甚至国家的主轴。而从这里延伸出来的伦理规则的核心是:第一,血缘家族之内,要长幼有序、内外有别;第二,这种家庭的孝,延伸到国家的忠,建立了家国秩序;第三,不再完全听命于鬼神,而是通过象征性的礼乐,强调仁义礼智信之类的伦理道德,并且延展出一套礼法制度。这样,彬彬有礼的“秩序”就建立起来了,人人遵守法度的“规矩”就明确了。特别是经过秦汉统一帝国追求整齐制度和文化统合的“霸王道杂之”,经过西晋泰始年间的儒家法律化,大体上一套华夏文明就形成了。应该说,这种儒法合一的法律与礼制,确立了传统中国社会“礼乐文明”的秩序基础。后来传统中国的文明,包括许烺光《祖荫下》说的“父子主轴”,费孝通《乡土中国》说的“差序格局”,归纳起来就是:第一,它的基本精神就是家国一体、上下有序、内外有别的秩序;第二,它的外在形式就是一套叫“礼乐文明”的仪式规则;第三,起保证和监督作用的,不是鬼神宗教,而是主要依赖政法控制、伦理约束和心性自觉。不仅家族、乡里、地方依靠这种规则形成了秩序,帝国、郡县、官僚也按照这种规则形成了制度。国家有了制度,社会有了秩序,就像瞿同祖说的,“礼”和“法”、“刑”和“德”、“文”和“武”结合起来,儒家法家共同的理想似乎实现了,有了规则和秩序,文化也就变成文明了。
可问题是,历史并不是有头有尾的故事,也不是一部和谐的乐谱,不是直线前进的过程,更不是某种想象的逻辑。我最近看一本用后殖民理论写的《文艺复兴的阴暗面》。在很多人的想象中,文艺复兴是和艺术上的生机勃勃、学术上的更新翻篇、心智上的迈向理性等连在一起的,但其实这个时代也有很多历史的阴暗面,被过去的历史叙述遮蔽了。正如这本书中所说,学者不仅应当把文艺复兴的阴暗面写出来,还应当加入南北美洲印第安人对世界贡献的“沉默空间”(Silenced Space)。同样,我们如果回到中国的中古时代,也一样可以看到,在主流社会仍然延续汉代儒法秩序的同时,还存在很多混乱、野蛮、残忍、荒唐的文化习俗。如果说“礼乐文明”是中古文化史的向阳面,那么这些就是中古文化史的背阴面。
背阴面:文化史上中古的野蛮风习
中古文化史上不那么光彩、不那么文明,或者说反文明的事很多。如果看中古史料,可能会看到存在很多荒诞的事情。“礼乐文明”规定了皇权嫡长子继承权,但中古时期靠杀戮夺取王位并且荒淫无道者众多。“礼乐文明”要求人们按照礼仪秩序生活,偏偏这个时候的贵族,作息经常通宵达旦、昼夜颠倒,要么“袒露形体,涂傅粉黛”,要么让京城少年穿上妇女服饰,“入殿歌舞”。“礼乐文明”强调“内外有别”,可那个时代男女伦常关系变得很混乱。尽管像陈寅恪说的那样,有些像崔浩那样的传统世家大族还想恢复“礼乐文明”,像寇谦之那样的道教徒还想让人“专以礼度为首”,但是,事实上中古文化史上的向阳面似乎有点黯淡无光,而背阴面面积却越来越大。让我举三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是田余庆先生《拓跋史探》里面讲的“子贵母死”。儿子显贵有权,先得把他妈妈杀了。周一良曾怀疑说,“北方少数民族”好像没有这种传统,这不一定是游牧族群的习惯。尽管《魏书·皇后列传》里掩饰说,这是汉武帝杀了钩弋夫人的先例,“魏世遂为常制”;但田余庆先生却看到,这是胡人进入汉地,从游牧走向农耕,拓跋氏从传统部落联盟首领转向中国皇帝的时代,受到“中国固有文化的影响”,为了摆脱后族影响和控制,“从巩固帝国,巩固皇权考虑”,才把胡人的传统和汉地的政治结合起来,形成了这种“子贵母死”的现象。
第二个例子,是佛教内部的一些情况,也超出人们想象。我过去研究禅宗史,特别警惕禅宗攀龙附凤,所以除那些自称正宗的文献外,还注意分析非禅宗方面留下的史料。我注意到,中古佛教像佛陀跋陀罗的新佛学,就被“关中旧僧”道恒等攻击,就连姚兴保护不了,致使佛陀跋陀罗不得不带弟子去逃难。早期禅宗史上绝不是那么和睦,佛教传教也不是那么温良恭俭让的。比如达摩,据说“六度中毒”,究竟他是怎么死的,还是疑案。更明显的是,北齐邺都的道恒攻击慧可是“魔”,最终慧可被迫承认自己是“妖”,被僧人和官员“打煞,慧可死经一宿重活,又被毒药而终”。禅宗的第一代和第二代都被害而死,这是敦煌留存的文献里面记载的,可是在传世佛教文献里面却删去了这些惨烈的事实。
第三个例子,是中古时期肢解人体甚至食用五脏的风习。如查文献记载,可以看到一些例子。像北方的秦州刺史于洛侯,把犯罪的人先拔舌头,再刀割肉,最后“立四柱磔其手足,命将绝,始斩其首,支解四体,分悬道路”;另一个苻生一不高兴,就把人“刳出心胃”;曾转投南朝的鲜卑人元颢攻打荥阳擒住杨昱,就把杨昱手下“统帅三十七人,皆令蜀兵刳腹取心食之”。并不是只有北方人如此,南方人比如天师道徒孙恩、卢循,叛乱后不仅搞得“八郡尽为贼场”,而且“肆意杀戮,士庶死者不可胜计,或醢诸县令以食其妻子,不肯者辄支解之”。不光叛军如此,当政者也如此。南方刘宋的刘骏为了争夺大位,把兄弟刘劭等“枭首大桁,暴尸于市,经日坏烂,投之水中,男女妃妾一皆从戮”。而最有名的一个例子,是《南史》记载的南朝梁代叛乱的侯景。侯景对反叛者李瞻“断其手足,刻析心腹,破出肝肠”,对刘神茂用“大剉碓,先进其脚,寸寸斩之,至头方止”。
这种摧残肉体的残酷野蛮方式,让人想起福柯《规训与惩罚》一开头讲的“酷刑”:“用烧红的铁钳撕开他的胸膛和四肢上的肉,用硫磺烧焦他持着弑君凶器的右手,再将熔化的铅汁、沸滚的松香、蜡和硫磺浇入撕裂的伤口,然后四马分肢,最后焚尸扬灰。”但我想指出的是,这些背阴面的现象,并不是欧洲独有,也不只是中古中国的佛教、道教,或者异族、叛军,或者贵族才有,其实中国汉族主流文化的内部也同样有背阴面。
“负阴而抱阳”:由“幽暗意识”论想起的问题
显然,古代中国文化传统里,有向阳面,也有背阴面,正如老子所谓“负阴而抱阳”,就连传统文化里最有象征意味的“太极图”也是这样的。事实上,世上哪个文化自古以来就都是光明的、文明的、理性的?可惜的是,后来士大夫们写的文献,总是掩饰这类事情。除非诸如佛教和道教等在互相攻击的时候,我们才最有可能看到彼此揭老底时披露的真相,特别是叛教者反戈一击从内部兜底抖落,像甄鸾《笑道论》就是一例。我1998年去日本京都大学,看到日本学者那么仔细地研究、注释和解释《笑道论》,觉得有点不理解。吉川忠夫先生就跟我讲,这种“挖老底”的材料很珍贵,它可能才真正呈现了中古宗教史被掩盖的真相。可是,在其他资料中,这些内容不大看得到,即使看到,也往往是正面描述,充满正能量,也总是描述如何改造、如何克服这些丑陋的背阴面。中国的传统太习惯于这样叙述历史的方式。我们今天的《中国文化史》《中国文化概论》之类的著作,也往往不提这种文化史的背阴面。
其实,记住光明让人自信,记住黑暗却让人警醒。过去,我读张灏的文章《幽暗意识与民主传统》,很有感受。他所谓“幽暗意识”,是“正视人的罪恶性和堕落性,从而对人性的了解蕴有极深的幽暗意识”。它是“发自对人性中与宇宙中与始俱来的种种黑暗势力的正视与省悟:因为这些黑暗势力根深蒂固,这个世界才有缺陷,才不能圆满,而人的生命才有种种的丑恶,种种的遗憾”。具有这种“幽暗意识”,不是说认可黑暗,而是为了克服它,对现实人生和社会要常常有“批判的和反省的精神”。
张灏认为,这种幽暗意识在西方和印度文化中“特别深厚”。在中国儒家这里,尽管也有幽暗意识,但由于儒家对人性习惯作正面肯定,以成德为要务,幽暗意识往往与成德思想互为表里,因此它对于黑暗面的警惕和基督教不一样,“两者表现幽暗意识的方式,和蕴含的强弱很有不同”。基督教作“正面的透视和直接的彰显”,儒家则是“间接的映衬和侧面的影射”。儒家的乐观主义倾向,觉得政治权力可以“交给体现至善的圣贤手里,让德性和智慧来指导和驾驭政治权力”。张灏总结说,儒家的乐观精神和理想主义,使得“幽暗意识虽然存在,却未能有充分的发挥”。
这就是东西方后来走向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一。我想借用“幽暗意识”这个词,来联系中古时代文化史的“背阴面”。虽然看起来,经历了秦汉西晋的政治、制度与文化的“统合”,华夏文明大方向已经确立,共识也已经达成;但其实,这表面社会的“向阳面”,遮蔽了深层文化的“背阴面”。充满乐观精神和理想主义的知识人,总觉得这些阴暗面不是华夏文明,终会被主流的文明所掩盖,被精英的教化所克服。在以儒家知识人为主书写的传世文献中,也总是到“坏事变好事”的时候,才记载这些野蛮、丑陋和阴暗是如何被克服的,因此正统文献大多留下乐观和明亮的记忆,却极少记载这些丑陋的、阴暗的甚至是野蛮的现象。这导致了传统儒家对于“黑暗势力”或者“野蛮行为”的漠视或者淡化。其实,“歌颂虽然没有风险,粉饰虽然增添光彩,但它并不能引起戒惧和警惕”,因此,在当时的精英阶层中,以为这一切都已经被克服;而在后世的历史理解中,以为那个时代已经很文明。
可是,这些充满了混乱、野蛮或者荒诞的现象,在宗教之间的彼此竞争中,在政治敌手的互相揭发中,也留下了若干记载,让我们发现中古中国的“华夏文明”,原来并不是那么普遍和深入;在文明的背阴面,其实还有很多非华夏“礼乐文明”的另类现象。他们当然可能来自异域宗教,比如佛教和三夷教,但也可能来自草根的本土宗教道教,甚至也可能来自古代中国主流文化中那些还没有被“礼乐文明”抹杀、克服和提升的成分。可是,在历史叙述中,它们总是被正统文献掩盖或者被淡化,其实这类现象或者事件,不仅在当时有着某种揭开帷幕让人看到真相的作用,在后来的历史叙述中也有着催人警示和反省以及客观看待历史的意义。在此,我想举一个大家都熟悉的例子。孔飞力在《叫魂》里反复提及“盛世”这个词,一般历史学家提到乾隆时代就会想到“盛世”,但他说,“所谓盛世是一种惯用的说法,常被人们当作德政的护符,用来装点官方文件”,实际这个所谓“盛世”,“在黑色妖术的掩饰下,发出了非如此便不能为人感知的关于未来的警告”。
1933年,胡适曾经批评柳诒徵《中国文化史》有关佛教的部分说:“佛教宗派固然也可算文化史的一部分,然而和尚尼姑过的什么生活,焚身遗身在中古时代怎样盛行,某一时代的民间迷信是怎样的荒诞,这些方面的考索与描写,岂不比钞引杨文会、谢无量等人的宗派空论为更有文化史的价值吗?”我很赞成这段话,他讲的就是文化史真正要写而缺少了的东西。其实,即使从历史演变上看,所谓野蛮与文明的纠葛,所谓“朴素主义”和“文明主义”的冲突,以及我所谓的文化史向阳面和背阴面并存,都是相辅相成、彼此纠缠、互相融合的。要不然,中古时代汉族和异族、文明与野蛮、农耕与游牧的交错局面,怎么最终就成了胡汉混血的李氏崛起并且创造大唐辉煌的原因?在某种意义上,这就是陈寅恪所说的“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旧染既除,新机重启,扩大恢张,遂能别创空前之世局”。
由之,认清自身文化史中的背阴面,我以为,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学术的,让我们了解自身文化史中不只是理性、文明、和谐,其实也有残忍、野蛮和暴虐,它未必是蛮夷或宗教文化带来的,其实也可能是汉族文化传统中就有的,文化史研究只有兼及两面,才算说明了自身文化如何进于文明的过程;另一方面是思想的,只有正视传统中向阳面和背阴面的同时存在,才会真正认识到“文明”——逐渐形成的规则和秩序——是何等的重要。而所谓传统和习惯,也许有时候并没有那么光明和伟大,倒是需要用现代文明对它进行“创造性的转换”,以适应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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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人格与社会课题组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