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希腊文明对后世西方社会的影响主要在于留下了精神财富,即务虚的文化形态方面的遗产,例如神话、哲学、艺术、文学等等,那么,罗马文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务实的制度形态方面,比如政治体制、法律规范、行政管理、军事建制以及公共工程等等(赵林,2023)。而从空间范围和时间维度来看,罗马文明对西方社会的影响要远远超过希腊文明。今天,在大国博弈的时代背景下,重温罗马文明发展历程显得很有意义,这将有助于我们更清晰地认识世界格局的历史根源,从而更好地面向未来。正如歌德所说,“一个人如果看到了罗马,他就看到了一切!”
当雅典在希腊辉煌之时,罗马尚为亚平宁半岛西边一个不为人知的小村落。传说战神玛尔斯的孪生儿子罗穆卢斯(Romulus)和雷穆斯(Remus)出生后遭人遗弃但被母狼救起并用自己的狼奶喂养他们。公元前753年,长大后的兄弟俩决定在台伯河畔当年被母狼救起之地建造一座城市,但在选址问题上起了争执,罗穆卢斯失手杀死了弟弟,以自己的名字命名这座城市为“罗马”(意大利语:Roma),并成为第一任国王。经历了七任国王的“王政时期”,大约在公元前509年,罗马人推翻了最后一位国王塔克文(Lucius Tarquinius Superbus,前535~前509)的政权,开启了共和国时代。国家由元老院、执政官和公民大会三权分立。执政官有两位,他们经选举产生且共享权力。由于平民与贵族之间的矛盾越来越激烈,公元前494年,平民组织起来离开罗马以和平方式与贵族对抗,尽管双方都有武装,但矛盾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了。由平民大会选举保民官参与国家管理,保民官对元老院和执政官的决定拥有否决权。但罗马习惯法的解释权一直掌握在贵族法官手里。公元前451年,平民要求制定成文法,迫使贵族成立十人委员会制定和公布了成文法。因这个文法刻在十二个铜表上而得名“十二铜表法”。《十二铜表法》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限制了贵族的特权,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的利益。它是欧洲法学的渊源,对于中世纪和近代欧洲法制的发展有重要影响。
当然,这个共和体制在运行过程中充满了动荡甚至血腥,但基本的共和体制从公元前509年一直运行到前 27年。在共和国时期的将近500年里,罗马国力越来越强盛,在征服亚平宁半岛控制意大利地区的同时不断向外扩张,逐渐发展成为一个超级大国。公元前2世纪,罗马先后打败塞琉古王国、马其顿王国和北非的迦太基,将它们纳入自己的版图,至此属于马其顿的希腊就改属于罗马了。到前2世纪下半叶,罗马国内开始动荡,先后爆发了奴隶起义和统治者之间的内战(推荐电影和美剧《斯巴达克斯》)。恺撒(Gaius Julius Caesar,前100~前44)对外征服高卢,对内击败对手庞培,独裁统治的野心暴露无疑,终遭拥护共和制的元老院成员们暗杀身亡。但局面并没有稳定下来。公元前30年,恺撒义子屋大维击败对手安东尼并征服埃及的托勒密王朝。(推荐莎士比亚名剧《安东尼与克利奥佩特拉》,电影《埃及艳后》。“艳后”一词属于标题党,因为克利奥佩特拉虽在早期与其弟联合执政并被排挤,但更多时候是先依靠凯撒后依靠安东尼统治托勒密王国的国王。注意这个托勒密王国并非古埃及时代的王朝,而是希腊化时代即亚历山大大帝时代的王国。)
公元前27年,屋大维被元老院尊称为“奥古斯都”(意为神圣伟大之人),尽管屋大维(Gaius Octavius Augustus,公元前63~公元14,拉丁语和后来英语8月的命名就来自于此)一直未称帝,但他终生执政。罗马由此进入帝国时代。从此,执政者无需通过选举产生,也无任期限制。屋大维统治罗马40多年,他停止了内战和对外征战,专心搞建设,罗马进入了崭新的发展阶段,一座富丽堂皇的大理石之都罗马拔地而起。罗马帝国横跨非洲、欧洲、亚洲,地中海成为其内湖,兴盛于西方世界。罗马文明被推广到帝国的四面八方。它的文明成就至今仍在深刻影响我们生活的世界。在法律与政治制度方面,罗马法奠定了现代法律的基础,尤其是大陆法系(如法国、德国法典)。现代法律中的核心原则,如“无罪推定”、“法律目前人人平等”等仍然被沿用。罗马长期具有提防王制的传统,因为共和自身乃是一个与王制水火不容的制度系统。罗马共和国的分权制衡(元老院、执政官、公民大会)影响了现代代议制民主,美国宪法就借鉴了罗马共和理念。此外,在行政管理上,一些现代国家的治理方式就参考了罗马行省制度、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相结合的模式。在文化与教育方面,罗马亦有卓著贡献。拿语言来说,拉丁语是古罗马人使用的语言,是欧洲学术、宗教和法律的通用语,它衍生出法语、西班牙语等罗曼语族,还构成了科学、医学术语的基础。在英语中,60%的词汇具有拉丁语根源。在文学与史学上,西塞罗的修辞学、塔西佗的历史著作等,皆成为西方人文教育的经典。在教育上,古希腊创立的学科后来传入罗马并得到发展,罗马教育家昆体良(Marcus Fabius Quntinlianus,公元35~100左右)认为演说家应具有广博的学识,包括文法、修辞学、辩证法(逻辑学)、历史、法律和医学等。至公元4世纪时,七艺(语法、逻辑、修辞等)已被公认为学校的课程,后来它构成中世纪至近代欧洲教育体系之核心,并发展成为现代通识教育。罗马还留下了许多沿用至今的基础设施,在工程、建筑、城市规划方面,罗马修建了超过40万公里的石砌道路网,正所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其分层夯实技术至今影响道路建设,部分欧洲古道仍然在使用。此外,罗马拥有完备的输水道和卫生系统,高架引水渠(如西班牙塞哥维亚水道)和城市下水道,为现代供排水系统树立了标杆。在建筑上,斗兽场、凯旋门中运用的拱券结构技术后来影响了文艺复兴和现代的建筑。此外,罗马注重公共空间设计,广场、剧场、浴场等公共设施理念,推动了现代城市公园、体育场馆和社区中心规划。这些浩繁的工程回应了标题中的问题,即为何“罗马不是在一天建成的”。总之,罗马文明体现出明显的实用主义精神与制度化思维,这使其成就不仅限于技术层面,而是通过传承,积淀为丰富的文化、制度、物质遗产,在诸多方面为现代社会奠基。
西班牙塞哥维亚水道
我们再说回两千年之前的罗马。当罗马帝国在疆土、财富和文化上达到极限,各种败像亦开始暴露。皇室荒淫无度,政府横征暴敛,官员贪污腐败,百姓苦不堪言。公元1世纪,罗马统治下的耶路撒冷,一个自称上帝之子的犹太人耶稣,因为其思想和言论被犹太教中的一派法利赛人视为对正统宗教的反叛,又被罗马统治者认为可能会威胁到社会稳定,因其门徒犹大的出卖遭到逮捕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据说耶稣死后第三天复活,被奉为基督,即弥赛亚,救世主。耶稣嘱咐门徒们:“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新约·马可福音》16: 15-16)一种新宗教从古老的犹太教中分离出来,它的影响在外邦人尤其在罗马帝国扩展开来。早期基督教由使徒彼得和保罗等人传播到外邦人中,主要在社会底层民众中传播。基督徒在早期受到罗马政府的迫害,但这种迫害没有阻止其传播,反而越来越多的底层信众加入其中,后来上层人士中的信众也迅速增加,到313年君士坦丁大帝(Constantinus I Magnus,272或274~337)颁布《米兰敕令》(Edict of Milan),宣布基督教是合法的宗教,到392年,狄奥多西一世(Theodosius I,约346~395)进一步将基督教确立为罗马帝国的国教。
基督教在罗马具有广泛的吸引力。对那些遭受饥饿、瘟疫和战乱的人们而言,一种关注于比现世更完美的、非物质世界的宗教能给人以慰籍。对奴隶以及其他低层大众而言,当他们认识到所有人都是上帝根据自己的形象而造,并且都要接受共同标准的最后审判,就产生了一种公正感。所有人都情同手足;我们的原罪是同样的,正如我们的终极目标也是一致的。每个人都有机会在天堂与上帝一起永生,为获得永生,人所需做的一切就是过基督徒的生活。
395年,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去世前将帝国分给两个儿子,实行东西分治。西罗马帝国财政状况越来越差,军队战斗力越来越弱,疆域越来越被北方蛮族蚕食,终于在476年日耳曼人奥多亚克废黜西罗马帝国皇帝,西罗马帝国灭亡,欧洲进入中世纪。至于东罗马帝国,公元6世纪,查士丁尼皇帝(Justinian the Great,约482~565)在君士坦丁堡(今伊斯坦布尔)修建了圣索菲亚大教堂,编纂了传世的罗马法典。1204年第四次十字军东征攻破君士坦丁堡,自此东罗马帝国一蹶不振,1453年奥斯曼帝国苏丹穆罕默德二世率军攻占君士坦丁堡,东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灭亡。
公元5世纪后,基督教成为西欧社会的唯一宗教和绝对意识形态。社会生活被打上了深深的宗教烙印,所有的知识都被基督教信仰的阴影所笼罩。东西两部分在政治、语言、文化传统等方面的差异,促成了说拉丁语的基督教西部派别和说希腊语的东部派别间的分化。西部的罗马教会自认为是耶稣门徒彼得的继承者,坚持认为其在各宗主教区中拥有首席地位;东部的君士坦丁堡教会则在东罗马皇帝支持下与罗马教廷争夺势力范围。教义方面双方也存在重大分歧,终于在1054年相互开除教籍,正式分裂为天主教(Catholicism)和东正教(Orthodox)。(注意:它们在英文本义上分别强调普遍性与正统性,中文翻译字面意思并不与英文本意一致。)
对于西方人而言,基督教影响了他们的精神气质,《圣经》中的教义让人严肃地审视自身,使得人们心灵的深度和责任感被大大强化(李筠,2020)。基督教对现代文明的影响和塑造甚为深远,并且体现在诸多方面,特别是对于人类思维方式,乃至世界观的几大改造:第一、世界有规律。因为相信有一位自有永有的独一真神作为宇宙的主宰,能够安排世界上的一切事物,所以宇宙拥有统一而恒定的规律。到近代,自然规律被视为上帝本身(自然神论)。在该思想的指引下,科学真理和精神信仰可以并行不悖。二、个体有自由。保障个人自由,乃是现代文明最核心的价值。法治、市场、人权等价值,皆是从重视个人自由衍生出来的。根据《旧约·创世记》记载,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故每个人都拥有高贵而自由的灵魂,人人在神面前皆是平等的,而且神所创造的乃是拥有自由意志的人,就连夏娃和亚当的“堕落”,亦是自由选择的结果。这些思想深刻影响了西方对自由世界的理解,在法治上推动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成为现代宪政制度的基石。三、人类有原罪。这涉及到人性论的问题,基督教认为,除了神人耶稣基督,人人都有原罪,而唯有借着对上帝的信仰,方能脱离罪恶的束缚,分享神的生命和性情。这种不低估人性之恶的“原罪与恩典”思想,后来促使洛克、孟德斯鸠、斯密等一众启蒙思想家提出限制权力的自由主义政治理论,该思想为西方“有限政治”奠基,成为现代“分权制衡”之源泉。正如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James Madison,1751~1836)所言,“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四、社会有道德。基督教强调平等、友爱、宽容,要打破血缘、国家与阶层的界限,让所有信徒成为“神的儿女”,这能够有力地与野蛮的丛林法则抗衡,抵抗社会达尔文主义。而且基督教反对杀人和弃婴,改变了蔑视生命的态度,并且主张帮助弱者,促使了社会福利制度和劳动保障制度的建立,它创立了世界上第一个慈善机构。这些例子均体现了基督教的道德观对文明进步的影响。基督教还对婚姻家庭制度、高等教育制度、医疗机构等方面有着深远影响。学院、医院、法院在欧洲兴起,都与基督教密切相关。
当然,基督教对现代文明的这些影响直到16世纪,经过宗教改革,欧洲逐渐走出中世纪之后才突显出来,因为在中世纪的教权统治下,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被笼罩在浓重的宗教阴影之下。用现代观点看,基督教在中世纪对思想和社会的禁锢,甚至野蛮统治(如火刑),是由于罗马教会掌握了不受制约的权力。权力导致了腐败和专制。尽管世俗王权对教会权力构成一定程度的抗衡,但在道义上和影响空间上,罗马教会还是高高在上。且中世纪王权对教会的抗衡没有一套法律来保障,更不用说王权与教权之间很多时候是相互利用的。那么,中世纪是一个怎样的时期?在这个时期,罗马教会与世俗王权有着怎样的关系?我们下一讲接着说。
参考文献:
李筠.(2021). 罗马史纲: 超大规模共同体的兴衰. 湖南: 岳麓书社.
李筠.(2020). 西方史纲: 文明纵横3000年. 湖南: 岳麓书社.
赵林.(2023). 古罗马帝国的辉煌. 北京: 人民邮电出版社.
赵林.(2008). 西方文化概论.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发明现代——基督教的六个世界观革命(先知大问题 微信公众号)
编辑 | 人格与社会课题组黄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