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幸得到张小海先生翻译的《通往奴役之路精简版》,我觉得这个版本很容易懂,不那么晦涩。与大家共享。
(哈耶克著《通往奴役之路》精简版,美国《读者文摘》1945年4月出版)
作者的成年生活大约有一半时间在他的祖国奥地利度过,与德国思想有过密切接触,他的另一半时间则在美国和英国度过。在后一半时间里,他愈发相信,那些曾经在德国摧毁自由的力量,也在这两个国家作祟。
纳粹主义者暴行的骇人程度,反而让人们更加确信我们这里绝不会出现那样的极权主义制度。但是,让我们记住,如果把今天正在德国发生的事情放到十五年前,不仅九成的德国人自己会觉得不可思议,而且连最敌视德国的外国观察家也会感到难以置信。
当时被公认是“典型德国人”才会有的许多特征,现在在英国和美国已十分常见了;许多迹象都表明我们还在不停地朝着他们的方向发展,比如日益增加的政府崇拜,听天由命地接受“不可避免的趋势”,热衷于规划一切(我们现在称之为“计划”)等。
对于这一危险的性质,这两个国家的人甚至可能比当时的德国人了解得还少。人们至今尚未觉察的最大悲剧是,在德国,主要是那些心怀善意的人,通过其社会主义政策,助长了那个如今代表着他们所憎恶的一切的力量。很少有人承认,法西斯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兴起并不是对前一时期社会主义思潮的反抗,而是这些思潮的必然结果。更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运动的许多领导人,从墨索里尼开始,包括拉瓦尔和奎斯林,早期都是社会主义者,最后却成了法西斯主义者或者纳粹分子。
在当下的民主国家,许多从内心里反感纳粹主义各种表现形式的人,却正在为那些一旦实现就可能直接导致最可憎恨之暴政的理想而努力奋斗着。大多数能够用其观点影响社会发展的人都在某种程度上是社会主义者了。他们相信,我们的经济生活应当被“有意识地加以引导”,我们应当用“经济计划”来取代竞争体制。然而,我们本想依循崇高的理想专心塑造未来,却在不知不觉中塑造出与初衷截然相反的结果,世间难道还有比这更大的悲剧吗?
计划与权力
计划者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必须创造出前所未有的、一群人支配另一群人的巨大权力,而他们的成功将取决于他们获得这种权力的程度。集中管理经济活动需要压制自由,而民主却会阻碍这种压制,这正是计划与民主之间产生冲突的原因。
许多社会主义者被悲剧性的幻觉所误导,以为只要剥夺个人主义制度下个人手中的权力并将其转交给社会,他们就能消灭权力。但他们都忽略了一点,把权力集中起来为统一的计划服务,不仅意味着权力的转移,更意味着权力的无限增加。把原本由许多人独立行使的权力集中交由某些统一机构掌控,将会创造出前所未有的巨大权力,其影响力之广泛,几乎能使其变为性质上截然不同的权力。
有人认为集中计划委员会所行使的巨大权力“还不如私营公司董事会集体行使的权力大”,这种说法完全站不住脚。在竞争型社会,没有人能行使社会主义计划委员会所拥有的哪怕一小部分权力。分散权力会减少权力总量,而竞争制度是唯一一种以分散权力的方式将一群人支配另一群人的权力消减到最少的制度。一位百万富翁,他可能是我的邻居,也可能是我的雇主;另一位掌握政府强制权力的基层官员,单凭他的裁决就能决定我如何生存和工作,有谁会否认后者能够施加于我的权力要远比前者大呢?
与德国的许多企业主,或者俄国的高薪工程师或经理人相比,在这个国家,一名低收入的非熟练工人在任何实际意义上都拥有更多的自由去塑造他自己的生活。无论是换个工作也好,换个住处也好,公开发表一些观点也好,还是以自己的方式享受闲暇时光也好,他做这一切都不会遇到无法克服的障碍,他的人身安全和自由也不会受到威胁,更不会被野蛮的暴力把他困在上级指配给他的任务和环境里。
我们这一代人已经忘记了,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最重要的保障。正是因为生产资料的控制权分散在许多独立行事的个人手中,我们作为个体才能决定自己的行为。如果所有生产资料都掌握在一个人手里,不管它在名义上属于整个“社会”,还是属于某个独裁者,谁行使这种管理权,谁就拥有控制我们的绝对权力。
在私人手里,所谓的经济权力也可能成为一种强制工具,但它从来不会控制一个人的全部生活。但是,如果把经济权力集中起来作为政治权力的工具,它就会导致人们对政治权力的依附,其程度几乎无异于奴隶对奴隶主的依附。有句话说得好,如果一个国家唯一的雇主是政府,反抗就意味着慢慢饿死。
危险的背景
与社会主义及其他一切形式的极权主义相对立,个人主义植根于基督教对个体的尊重,以及人应该自由发展自己天赋与志趣的信念。这一哲学最初在文艺复兴时期得到充分发展,随后不断扩展,最终孕育出我们今天所称的西方文明。社会发展的总体方向是将个人从封建社会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释放个人活力的最伟大成果或许是科学的惊人发展。正是因为工业自由开创了人们自由应用新知识的道路,也正是因为只要有人愿意支持并承担风险人们就可以尝试一切,科学才得以取得如此巨大的进步,并在过去一百五十年中改变了世界的面貌。这个发展的结果超乎所有人的预期。哪里消除了阻碍人类创造力自由发挥的障碍,哪里的人们就能迅速满足不断增长的需求,到二十世纪初,西方世界的劳工已经实现了一定程度的物质舒适、生活保障和个人独立,而这在一百年前几乎是不可能的。
这一成就的影响可能是它在人们心中唤起的、崭新的、对自身命运的掌控感,以及坚信自身境遇的改善可以有无限可能的信念。人们将已经取得的成就视为一劳永逸、万无一失的财富;觉得进步的速度太慢了;更有甚者,那些曾经促成这种进步的原则被视为加速进步的障碍,现在要迫不及待地予以消除了。也许可以说,正是自由主义的成功,反而导致了它的衰落。
理性的人都不应怀疑,十九世纪的经济原则不过是一个起点,沿着我们所走的道路前进,仍然有巨大的进步空间。但现在的主流观点认为,问题已经不再是我们如何才能最有效地利用自由社会中的自发机制了。实际上,我们已开始摒弃那些机制,代之以集体的和“有意识”的引导。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对自由主义的抛弃,无论是以更激进的形式表现为社会主义,还是仅以“规划”或“计划”的名义出现,它们都在德国得以完善。在十九世纪最后四分之一与二十世纪最初四分之一期间,德国在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两方面都遥遥领先,以至于即使到了今天,俄国关于社会主义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仍是从德国人留下的基础上展开的。早在纳粹出现之前,德国人就已开始攻击自由主义、民主主义、资本主义和个人主义了。
同样,早在纳粹出现之前,德国和意大利的社会主义者就开始使用一些后来被纳粹和法西斯分子有效利用的手段。将政党的思想覆盖到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的一切活动,政党的思想要指导一个人对一切事物的看法,这些做法最早都是社会主义者付诸实践的。为了引导其思想而招募最稚嫩的孩子加入政治组织的,不是法西斯分子,而是社会主义者;为了保证其成员不受其他思想影响,最先想到在政党俱乐部里举办竞技运动会、足球比赛和徒步旅行的,不是法西斯分子,而是社会主义者;为了彰显其与众不同的身份,最先坚持要求党员使用特殊的问候语和特殊称谓的,也是社会主义者;通过其“网格”组织以及对私人生活进行长期监督的机制,创造出极权主义政党雏形的,还是他们。
到希特勒上台的时候,德国的自由主义已经消亡了,而扼杀它的,正是社会主义。
对于很多近距离观察社会主义向法西斯主义过渡的人来说,这两种制度之间的联系愈发地显而易见。然而,在英美这两个民主国家,大多数人却仍然相信社会主义可以与自由并存。他们并没有意识到,民主社会主义,近几代人心中的伟大乌托邦,它不仅无法实现,而且,为之奋斗反而会产生完全不同的结果 - 自由的毁灭。正如有人说过的那样:国家之所以总是沦为人间地狱,恰恰是因为人们总想把它变成天堂。
令人不安的是,今天在英美两国,我们同样可以看到左翼和右翼的社会主义者日益靠拢,对所有传统意义上的自由主义的蔑视也同出一辙。“保守社会主义”曾经是一个口号,许多学者用它营造了帮助纳粹主义取得成功的舆论氛围。如今,这个保守社会主义,竟成了我们两国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潮流。
自由主义的计划方式
当然,“计划”之所以受拥护,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希望尽可能多地运用远见来处理我们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共同问题。现代计划者与自由主义者之间的争论,不在于我们是否应该运用系统性思维来计划我们的共同事务,而是在于做这些事情的最佳方式是什么。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应该创造条件,让个人充分发挥自己的知识和主动性去做最成功的计划;或者,我们是否应该根据“蓝图”管理和规划所有经济活动,按照计划者关于“谁应该得到什么”的特定观点,“有意识地引导”社会资源。
重要的是,我们不应将反对后一种计划与教条式地支持自由放任原则混为一谈。自由主义并不主张放任自流,而是主张尽可能充分发挥竞争的作用,将其作为协调人类活动的手段。自由主义建立在这样一种信念之上,即在可以创造有效竞争的地方,竞争是引导个体活动的更好方式。它强调,为了让竞争发挥有益的作用,需要一个精心设计的法律框架,而无论是现在的还是过去的法律规则,都并非没有严重缺陷。
自由主义反对用指导经济活动的低劣手段取代竞争。它认为竞争更具优势,不仅因为它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已知最有效的手段,更因为它是唯一一种无需政府强制和任意干预的方法。它免除了对“有意识的社会控制”的需要,让每个人都有机会就某个职业的美好前景能否弥补其劣势作出自己的判断。
成功运用竞争并不排除某些类型的政府干预。比如,限制工作时间,要求提供某些卫生设施,提供广泛的社会服务体系等干预措施完全可以与保护竞争并行不悖。在某些领域,竞争也是不切实际的,比如森林砍伐、工厂烟尘的有害影响并非只伤害相关财产所有者。在无法为竞争体系的正常运作创造适宜条件的情况下,我们有时不得不诉诸权威部门以直接监管
代替竞争,但即便如此,也不能证明我们应该在竞争可以发挥作用的地方对其加以限制。创造条件让竞争尽可能有效、防止欺诈、打破垄断,所有这些任务为政府行为提供了一个广泛而毋庸置疑的领域。
这并不意味着在竞争和集中管理之间有可能找到某种中间道路,尽管,乍一看确实没有什么比这个想法更合理,更有能吸引擅长理性思维的人了。然而,在这一领域,只依靠常识来指导行动是不可靠的。尽管市场竞争可以承受一定程度的混合管制,但它不可能与计划经济结合到令我们喜欢的程度,同时又不失去有效指导生产的作用。如果做得不彻底,市场竞争和集中管理都将成为糟糕而低效的工具,而二者的混合则意味着两者都不会真正发挥作用。
只有促进竞争的计划,而不是反对竞争的计划,才能把竞争和计划结合起来。我们全部批评所针对的计划仅指反对市场竞争的计划。
伟大的乌托邦
毫无疑问,在我们这两个民主国家,大多数倡导集中管理所有经济活动的人仍然相信社会主义可以与个人自由并存。然而,许多思想家早就认识到社会主义是对自由最为严重的威胁。
如今很少还有人记得,社会主义从一开始就是赤裸裸的极权主义,是从公开反对法国大革命的自由主义起家的。那些奠定了社会主义基础的法国思想家们从未怀疑过,要想将他们的思想付诸实践,必须依靠强有力的独裁政府。现代计划者最早的先驱圣西门曾经预言,谁不服从他所提议的计划委员会,谁就将被“当作牲畜对待”。
民主制度与社会主义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冲突,在这一点上,没有人比伟大的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看得更清楚。他在1848年写道,“民主拓展个人自由的领域,它赋予每个人尽可能大的价值,社会主义则使每个人都沦为工具和数字。除了‘平等’这个词之外,民主和社会主义毫无共同之处。但要注意它们之间的区别:民主在自由中追求平等,而社会主义则在禁锢和奴役中追求平等。”
为了缓解这些疑虑,充分驾驭并利用人们“渴望自由”这一最强烈的政治动机,社会主义开始越来越多地提出“新自由”的承诺。社会主义将带来“经济自由”,而没有经济自由,政治自由就“不值得拥有”。
为了使这个论点听起来合理,要对“自由”一词的含义做微妙的变化。这个词以前意味着免于胁迫的自由和免于受他人专制权力支配的自由。现在,它意味着免于匮乏的自由,是让我们每个人都从难免会遭遇的生活物资不足的窘迫处境中解脱出来的自由。因此,所谓的新自由,不过是用一个新名词来代替过去人们所说的均贫富而已。
计划经济会比竞争体制实现更大产出的观点正在被大多数研究这一问题的学者渐渐放弃。然而,正是这种虚假的希望推动我们走上了经济计划的道路。
尽管我们这个时代的社会主义者们许诺给我们更大自由时是发自内心和真诚的,但近几年来,不止一位观察家发现,社会主义会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法西斯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社会状况在诸多方面实际上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正如作家彼得·德鲁克在1939年说的那样,“走马克思主义道路就能实现自由与平等的信念已彻底崩溃。这迫使俄国像德国一样,走上了一条通往不自由和不平等社会的道路。倒不是说共产主义和法西斯主义完全是一
回事,法西斯主义实际上是共产主义被证明为一种幻想之后到达的一个阶段,而在斯大林时期的俄国和希特勒之前的德国,共产主义都被证明是一种幻想。”
德国共产主义和法西斯运动中的基层成员在1933年之前的思想状况也同样值得关注。人人都知道,年轻的共产主义者可以很轻易地变为纳粹分子,反过来也一样,两个党派的宣传人员尤其清楚这一点。共产主义者与纳粹分子的冲突比他们与其他党派之间的冲突更为频繁,因为他们争夺的是同一类人的支持,视彼此为异端并怀有强烈的敌意。他们的实际行动说明了他们的关系有多么的密切。对双方而言,他们真正的敌人,那些与他们毫无共同之处的人,是旧式的自由主义者。共产主义者之于纳粹分子,纳粹分子之于共产主义者,或者社会主义者之于他们双方,彼此都是用合适的材料制成的潜在招募对象。他们都知道,他们无法与之妥协的,是那些真正信仰个人自由的人。
社会主义者许诺给我们的那条通往自由之路实际上是通往奴役之路。因为当民主政府开始走上计划之路时,我们就不难看到它必然会面临什么样的后果。计划的目标被模棱两可地描述为“共同福利”之类的术语。人们对要实现的目标没有真正的共识,而如果人们都同意集中计划是必须的,却对其目标缺乏共识,那就好比一群人说好要一起去旅行却没商量好去哪里,结果他们可能会踏上一段大多数人根本不想去的旅程。
民主的议会并不能发挥计划机构的作用。他们不可能在全面管理国家资源的一切问题上达成共识,即使议会能分步骤地就某些计划达成一致,最终的结果必然是谁都不满意。
用这种方式制定一项经济计划甚至比用民主程序策划一场军事行动还更加不可能。与制定战争策略一样,最终必然要将任务授权给专业人士。即便民主国家通过这种权宜之计成功地为经济活动的每一个部分都制定了计划,它仍然面临将这些独立计划整合成一个统一计划的问题。人们将越来越强烈地要求给某些委员会或个人赋予自负其责、独立行事的权力。呼唤经济独裁者的出现,是朝着计划经济发展的社会运动的一个典型阶段。
这样,立法机构充其量能够做到的,就是选出那些会真正掌握绝对权力的人。整个制度将逐渐变成一种独裁统治。在这种独裁统治下,政府领导人的地位一次次被民众投票所确认,而他却有足够的权力确保每次投票都符合他的意志。
计划必然导致独裁,因为独裁是最有效的强制手段。也正因为如此,它对大规模集中计划的实现至关重要。认为只要权力是通过民主程序赋予的,它就不可能是专断的,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防止权力专断的关键不在于权力的来源,要想权力摆脱独裁的特质,还必须对其加以约束。一个真正的“无产阶级专政”,哪怕形式上是民主的,只要它集中管理经济体系,就会像任何一种专制政体一样,彻底摧毁个人自由。
如果整个社会必须完全、永远服从某个至高无上的单一目标,个人自由就无法与之调和。战争期间,我们在有限的范围内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几乎所有事情都要服从于当前的紧迫需要。我们付出这样的代价是为了长久保护我们的自由。诸如“为了和平去做为战争而做的事”这样的时髦口号完全是具有误导性的。为了将来的自由更有保障而暂时牺牲自由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为了计划经济的利益而永久地牺牲自由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对于那些近距离观察社会主义向法西斯主义过渡的人来说,这两种制度之间的联系显而易见。社会主义纲领的实现意味着自由的毁灭。民主社会主义,近几代人心中的伟大乌托邦,根本就无法实现。
何以最坏者当权
当然,如果美国或英国出现“法西斯”制度,其形式肯定会与意大利或德国的模式大不一样;当然,如果向“法西斯”制度的转变不以暴力实现,我们也许还可以指望出现一种更好类型的领导者。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的法西斯制度与法西斯制度的原型会有很大不同,也不意味着它更容易忍受。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极权主义制度最糟糕的特征,是它迟早会产生的现象。
信奉民主制度的政治家开始为社会的经济生活做计划时,他很快会面临这样的两难选择:要么僭取独裁的权力,要么放弃计划;同样,极权主义领导人上台不久就会面临这样的选择:要么背弃普遍的道德准则,要么坐等失败。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一个朝着极权主义发展的社会中,不择手段和无所顾忌的人更有可能获得成功。凡是没有看到这一点的人,他就还没有全面理解极权主义与本质上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西方文明之间的巨大鸿沟。
极权主义领导人必须先在他身边聚集一批人,这些人自愿服从他们即将以武力强加于他人的那种极权主义纪律。社会主义只能通过大多数社会主义者不赞成的方法付诸实践,这当然是许多社会改革家早已领悟到的教训。早期社会主义政党选择的使命要求他们以冷酷、果断的手段完成,可他们受民主理想的束缚,无法做到这一点。具有典型意义的是,在德国和意大利,法西斯主义的成功都发生在各社会主义政党拒绝承担政府责任之后。这些政党都不愿全心全意地采用他们自己曾经提出的方法。但他们仍然希望奇迹出现,希望大多数人能赞同一套规划整个社会的具体计划。而其他人已经明白,在计划型社会中,问题不再是大多数人赞同什么,而是哪一个最大规模的单体组织,其成员的思想已经一致到足以统一指挥一切社会事务了。
有三个主要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这种人数众多、力量强大且观点趋同的组织总由社会上最坏的而不是最优秀的成员组成。
首先,个体教育程度和智力越高,其品味和观点就越多样化。如果我们要想找到观点的高度一致性,我们就必须降格到道德标准和智力水平较低的人群中去寻找,在那里,更原始的本能占主导地位。这并不是说大多数人的道德标准都很低;而是说其成员的价值观非常类似的大规模组织是由道德标准较低的人构成的。
其次,由于这个群体的规模不够大,不足以支持领导人的事业,为了增加这种人的数量,他还得让更多的人接受同样简单的信条。他必须让既听话又容易受蒙蔽的人支持他。这些人自己没有坚定的信念,但只要有人频繁地、用够大的音量向他们的耳朵里灌输现成的价值体系,他们就愿意接受。正是这些思想模糊、不成熟,容易动摇、容易受煽动,且充满愤怒和坏情绪的人,让极权主义政党的队伍壮大起来。
第三,为了打造一个紧密团结的支持者群体,领导人必须诉诸人类共同的弱点。相较于积极纲领,人们更容易围绕敌对性纲领达成共识,比如对敌人的仇恨、对富人的嫉妒。
“我们”与“他们”之间的对立,很自然会被那些渴望赢得大量人群绝对效忠的人所利用。敌人可能是内部的,比如德国的“犹太人”或者俄国的“富农”,也可能是外部的。无论如何,这种手段的重要优势,是它比任何积极纲领都能给予领导人更大的行动自由。
要想在极权主义团体或政党中取得进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愿意做不道德的事情。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原则,在个人主义伦理中被视为对一切道德的否定;而在集体主义伦理中,它却是最高准则。毫不夸张地说,只要符合“整体利益”,坚定的集体主义者就没有什么不能做的事,在他看来,“整体利益”是判断应该做什么的唯一标准。
一旦你接受了个人只是一个服务于所谓社会或国家这样更高实体之目的的工具,极权主义政权的大多数令我们恐惧的特征就必然会接踵而至。从集体主义立场出发,不容异己、残酷镇压异见者、欺骗和监视、完全无视个体的生命和福祉,都是必然和不可避免的。那些让我们反感的行为,如枪杀人质和杀害老弱,都被看做是可以接受的权宜之计;数十万人的强制迁徙,成了除受害者之外所有人都赞成的政策。
因此,如果一个人要想在极权国家的统治中成为一名有用的帮手,他就要准备好在必要时打破他所知道的每一条道德准则,去实现为他设定的目标。在极权主义体制中,那些残忍无情、不择手段的人能得到特殊的机会。无论是盖世太保还是集中营的管理机构,无论是宣传部还是冲锋队或党卫军,亦或是意大利或俄国的同类机构,都绝非表达人道主义情感的合适场所。然而,通往极权主义国家权力顶峰的道路正是由这样的职位铺就的。
杰出的美国经济学家弗兰克·H·奈特教授就曾写下这样真实的结论:“一个不喜欢拥有和运用权力的人成为当权者的可能性,几乎与一个好心肠的人去当种植园中的挥鞭者一样渺茫。”
这里还应该指出一点:集体主义意味着真理的末日。要想让一个极权制度有效地运转,只强迫每个人都为当权者选择的目标工作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让他们将那些目标当作自己的目标。当然,这要靠各种形式的宣传以及对信息源头的彻底控制才能实现。
如果想让人们接受他们要为之奋斗的价值观,最有效的方法是说服他们,让他们以为这些价值观实际上与他们一直持有的价值观一样,只是他们以前没有很好理解或认识而已。要想达到这个目的,最有效的方法是使用改变了词义的旧词汇。彻底颠覆语言、用改变了意义的词语来表达新政权的理想,这么做既能迷惑一些肤浅的观察者,又深刻反映出整个知识界的思想氛围,这在极权主义的特征中是极为少见的一种。
在这方面,受害最深的当然是“自由”这个词。这是一个在极权国家也可以随便使用的词,和其他地方没有两样。实际上,无论在哪里,可以说,我们所理解的自由几乎总是以向人民许诺某种新自由的名义被扼杀的。甚至在我们中间计划者向我们承诺“集体自由”。这个“集体自由”与极权主义政客所说的任何话一样具有误导性。“集体自由”不是社会成员的自由,而是计划者对社会为所欲为的无限自由。它将自由与权力这两个概念的混淆推到了极致。
剥夺大多数人的独立思想并不难,困难的是如何让少数坚持批判态度的人保持沉默。任何公开批评,甚至只是表示怀疑,都必须予以压制,因为这会削弱公众对政权的支持。正如西德尼和比阿特丽斯·韦伯夫妇在描述俄国企业的情况时所说的那样:“在工作进行期间,任何对计划能否成功的公开怀疑或担忧,都是不忠甚至背叛的行为,因为它可能动摇其他工作人员的意志和努力。”
对观念的控制还扩大到看似没有什么政治意义的领域。比如,相对论就遭到反对,因为它是“犹太人对基督教和北欧物理学基础的攻击”,并且“与辩证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教条相冲突”。每一项活动都必须从明确的社会目的中寻求其正当性。任何自发的、不受政府指导的活动都被禁止,因为这类活动可能产生无法预见的、超出计划之外的结果。
这个原则甚至延伸到竞技比赛和娱乐领域。我想留给读者去猜,在哪个国家,国际象棋棋手曾被郑重告诫:“我们必须彻底摈弃象棋的中立性,坚决反对‘为了下棋而下棋’的提法。”
也许最令人担心的是,对思想自由的不屑并非产生于极权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在那些拥抱集体主义信条的人身上,这种不屑也处处可见。只要是以社会主义的名义,哪怕最恶劣的压迫也会被宽恕,不容异见的态度也得到公开称赞。集体主义思想的悲剧在于,它始于追求理性至上的理想,最终却毁灭了理性,因为它误解了理性赖以成长的过程。
当下,随着集体主义的发展,道德价值观正在发生变化,其中有一个方面,尤其值得我们细细咀嚼。那些在美国和英国越来越不受尊重、并且因此越来越罕见的美德,恰恰是盎格鲁-撒克逊人曾经引以为傲的美德,世人都承认他们在这些美德上做得最好。这些美德包括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个体的主动性、对本地事务的责任感、对志愿活动的成功依赖、不干涉邻居事务,对差异和奇特事物的包容、以及对权力和政府的适度怀疑。
随着集体主义的发展及其固有的中央集权倾向,这些塑造了英国和美国民族性格和整个道德风貌的传统和制度几乎都被逐渐摧毁了。
计划与法治
自由国家与专制国家之间最显著的区别,莫过于前者遵循被称之为法治的伟大原则。抛开所有技术细节不谈,法治意味着政府的一切行动都必须遵循事先确立并公开发布的规则。这些规则让人们能够相当确切地预见政府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会如何使用其强制权力,并据此安排个人事务。在已知的游戏规则之内,个人可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目标,无须担心政府会刻意运用权力来阻挠他的行动。
社会主义的经济计划则必然与此背道而驰。政府计划机构不可能事先将自己约束在一套用防止专断的一般规则之内。
当政府要决定养多少头猪,要运营多少辆公共汽车,要开采哪些煤矿,或者以什么价格出售鞋子时,它不可能提前很长时间做决定。这些决定必然要取决于当时的情况。在做这些决定时,总不同个人和团体的利益的需要。
最终,某个人的观点将决定谁的利益更重要,而这个人的观点将成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于是,就有了那个人尽皆知的说法:政府“计划”越多,个人计划就越难。
这两类规则的区别很重要。它就如同设置路标和指挥人们走哪条路之间的区别。
另外,在集中计划体制中,政府无法做到公正。政府不再是一种旨在帮助个人充分发展其个性的实用性机构,反而成了一个“对不同人的具体需求加以刻意的差别对待,允许一个人做另一个人不被允许的事”的机构。它势必会设立法规,规定特定人群的生活水平应当达到什么程度,以及不同的人可以拥有什么,可以做什么。
只有法治,形式法治意义上的、不允许权力当局为特定人群设立法律特权的法治,才能保障人们被法律平等对待;而这种平等是与专制政府的原则对立的。值得注意的是,社会主义者(以及纳粹)一贯反对“单纯的”形式正义,反对对特定人群应当享有何种生活水平不
持立场的法律,主张“法律的社会主义化”,并攻击司法独立。
在计划性社会,法律必须将无论出于何种意图和目的的专断行为合法化。如果法律赋予某个委员会或政府部门随心所欲的权力,那么这个委员会或政府部门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合法的,但其行为一定不受法治原则的约束。一旦赋予政府不受限制的权力,最专断的统治也可以合法化;并且,以这种方式,民主制度也可以建立起人们所能想象的最彻底的专制统治。
唯有在自由主义时代,人们才得以有意识地培养和发展法治,使之成为那个时代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它是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正如伊曼努尔·康德所说,“若人无需服从任何人而只需服从法律,他就是自由的。”
计划是“必然”的吗?
一个颇具启发性的事实是,大多数计划者都不满足于只说集中计划是可取的。他们大多还会肯定地说,是我们无法控制的外部环境迫使我们这么做的。
我们常常听说,除了集中计划,我们无法寄希望于哪种方法可以有效地解决现代文明的复杂性提出新的问题。这一论点建立于对竞争运作机制的彻底误解之上。恰恰是现代条件的复杂性,让竞争成为能够有效协调各种事务的唯一方法。
如果情况简单到一个人或一个委员会就可以轻松掌握所有信息的话,实现高效控制或计划就不成问题。但是,当需要考虑的要素变得很多而且很复杂的时候,没有哪一个中心能跟踪全部要素。任何一个中心都无法全面了解不同商品需求和供给状况不断发生的变化,也无法足够迅速地传达出去。
在竞争机制中,价格体系自动记录所有相关数据,这是任何其他经济制度都无法做到的。就像工程师查看几个仪表的指针一样,企业家仅靠观察为数不多的价格变动就能调整自己的行为以应对同行的活动。
与通过去中心化和价格体系自动协调的方法来解决经济问题的方式相比,集中管理的方式令人难以置信地笨拙、原始且范围有限。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我们的工业体系只是靠有意识的集中计划发展起来的话,它就绝不可能在差异化和灵活性上达到今天的程度。现代文明之所以成为可能,恰恰是因为它无须被有意识地创造出来。劳动分工已经远远超出了计划所能企及的范围。经济复杂性的每一次增加,不仅远不会让集中管理变得更有必要,反而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运用竞争手段,而不是依赖有意识的控制。
还有人认为,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技术变革导致竞争无法存续。我们别无选择,要么让私有垄断集团控制生产,要么让政府进行指导。然而,垄断的增长,与其说是技术进步的必然结果,还不如说是大多数国家所奉行政策的结果。
有关这种情况最全面的研究,是由显然没有过度自由主义偏见的美国临时国民经济委员会完成的。该委员会的结论是:
大型企业的效率优势并未得到证实;那些被认为会消灭竞争的优势在很多领域都未见显现……认为大规模生产的优势必然导致竞争消失的结论是不可接受的……此外,应该指出的是,垄断以合谋协议形成,受公共政策推动。当协议失效、政策逆转时,竞争环境即可恢复。
为了巩固对产业的控制,雄心勃勃的垄断者往往频繁寻求并屡屡获得政府权力的支持。凡是看到这种情形的人都会相信,这种趋势纯属人为,绝非必然。在美国,高度保护主义政策助长了垄断的增长。在德国,在1878年以来,卡特尔的增长从1878年开始就得到了支持性政策的系统性扶持。正是在这个国家,在政府的帮助下,以“科学计划”和“有意识地规划产业”为名,大规模的实验首次催生出许多大型垄断企业。在德国,压抑竞争是一项刻意制定的政策,它服务于我们现在称之为计划经济的理想。
巨大的危险存在于两个强大的集团都采取支持产业垄断的政策,它们是有组织的资本和有组织的劳工。近来,垄断的蔓延很大程度上是有组织的资本和有组织的劳工蓄意合谋的结果。这种合谋让享有特权的劳工群体分享了垄断带来的好处,却牺牲了全社会的利益,尤其是让那些在组织化程度较低的行业中工作的人付出了代价。然而,我们没有理由相信这场运动是必然的。发展计划经济是我们有意识的选择,而非外部环境所迫。
真理的终结
在极权主义国家里,宜传的效果不但在量的方面,而且在质的方面都和由独立的与相竞争的机构,为不同的目标所进行的宣传的效果完全不同。如果所有时事新闻的所有来源都被唯一一个控制者所有效地掌握,那就不再是一个仅说服人民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灵巧的宣传家于是就有力量照自己的选择来塑造人们的思想趋向,而且,连最明智的和最独立的人民也不能完全逃脱这种影响,如果他们被长期地和其他一切信息来源隔绝的话。
要使大多数人失去独立思考是不难的。但那些仍然保留着一种批判倾向的少数人也必须保持沉默。
学校和报纸广番和电影--都被专门用来传播那些不管是真是假都会强化人民对当局所做决定正确性的信心的意见;而且,那些易带来疑或犹豫的信息将一概不予传播。人民对这个制度的忠诚会不会受到影响,成为决定某条信息应否被发表或禁止的唯一标准。
科学一旦不能为真理而必然只为一个阶级会或一个国家的利益服务的时候,争辩和讨论的唯一任务教护和更进一步传播那些用以指导整个社会生活的信仰。
真理这个词的本身已失去了了它原有的意义。它不再说明种有待发现的东西,在发现过程中,只有个人的良心才能判定是否在任何情况下它的证据(或者提出证据的人的身份)足以令人信服;它成了某种要由当权者规定的东西,某种为了有组织的致行动的利益必须加以信任的东西,并且是在有组织的行动有迫切需要的关头又必须加以更改的东西。
由此产生出来的一般的知识界氛围,由此酿成的对于真理的完全大儒主义的态度,甚至对真理意义的意识的丧失、独立探索的精神和对理性信念所具力量的信心的消逝,以及在每个知识分子中所存在的意见分歧都必须成为当权者加以决定和政治问题。
大多数人很少能够独立地思考;在大部分问题上,他们所接受的意见都是现成的意见;他们无论是与生俱来还是受人哄骗而接受这套或那套信仰,都同样感到满意。这些都可能是真实的。
两类保障
就像虚假的“经济自由”一样,经济保障常常被认为是获得真正自由不可或缺的条件,而且显得更为理直气壮。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观点即正确,又重要。在那些无法相信自己能够通过努力取得成功的人身上,很难发现独立的思想或个性的力量。
但是,有两类保障,即确保每个人都能获得最低限度生活资料的保障,和个人或群体相对于他人地位的保障。
我们这样一个已经达到普遍富裕水平的社会,没有理由不为所有人提供第一类保障,我们也不必担心这样做会危及整体自由。这类保障包括足以维持健康和工作能力的、最低限度的食物、住所和衣物等。政府也没有理由不出面协助建立一套全面的社会保险体系,以帮助人们应对人生中那些难以避免、却因其不可预测而无法充分准备的风险。
真正对自由构成隐蔽且充满诱惑的不良影响的,是为实现第二类保障而实施的计划。这类计划的目标在于确保某些个人或群体避免出现收入降低的情形。
在趋势向好的行业中,就像越来越常见的那样,如果允许从业者将其他人排除在该行业之外,并借此确保自己以更高工资或利润独占全部收益,那么,身处不那么被需要的行业中的从业者将无处可去,市场需求的每一次变动都可能引发大规模失业。毫无疑问,在过去几十年中,正是因为用这些手段争取保障,才导致大量人口的失业现象显著增加,并让他们因此失去了保障。
在一个因此变得僵化的社会,那些被排除在有保障的职业之外的人,他们的处境之绝望,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到。这是既得利益者对较不幸的生产者的剥削。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剥削,最恶劣和最残酷的也不过如此了。而这都是对竞争的“规制”造成的。在所有表述理想的口号中,“稳定价格”或“稳定工资”这两句造成的危害恐怕是最大的,它们让一些人的收入得到了保障,却让另一些人的处境愈发地不稳定。
在英国和美国,特权,特别是以“规制”竞争、稳定价格和工资为形式的特权,日益显
现出重要的意义。每当一群人被给予这种保障,其他人的不安全感必然会增加。如果要保证某些人在一块大小不断变化的蛋糕中总能分得同样大的一块,那么留给其他人的份额,其波动幅度就会比蛋糕本身的变化更剧烈。市场竞争体系提供保障的基本要素,即机会的多样性,就被不断削弱了。
以政府支持的限制性措施获取保障的普遍倾向,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促成了社会的深刻变革。在这一变革中,就像在其他许多方面一样,德国一马当先,其他国家则紧随其后。社会主义教义刻意贬低一切涉及风险的经济活动,在道德上谴责高风险高回报、只有少数人才能获得的收益,这种影响更是推动了这种社会变化。
我们不能责备青年人只喜欢稳定有薪水的工作,不喜欢经营企业的风险,因为他们从小就被教育说前者更高尚,更无私,更不计较个人利益。在学校里,在新闻中,企业精神是不光彩的,赚钱是不道德的,雇佣一百人是剥削,指挥一百人是光荣,今天的年轻一代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
老一辈人或许觉得这种说法夸大其辞,可大学教师们的日常经验却不容置疑的表明,反资本主义宣传已经使价值观的改变远远超过了制度的改变。问题在于,为了满足新需求而改变制度,我们是否会在不经意间毁掉我们仍然更为看重的价值观呢?
我们面对的矛盾,是两种不同的社会管理模式之间不可调和的根本冲突。这两种模式通常被描述为商业型社会和军事型社会。在一种模式中,选择和风险都落在个人身上,在另一种模式中,二者他都不必操心。在军队中,工作和人力都由上级分配,这是唯一能够为个人提供充分经济保障的制度。然而,这种保障与军事生活中对自由的限制和等级秩序密不可分,它只是一种兵营式的保障。
在一个习惯于自由的社会中,不太可能有很多人愿意主动付出这样的代价去换取保障。尽管如此,当下各处奉行的政策正在迅速营造一种环境,让人们追求保障的热情超过了他们对自由的热爱。
如果我们不想破坏个人自由,就必须让市场竞争不受阻碍地发挥作用。让我们尽一切努力为所有人提供统一的基本保障,同时也让我们承认,特殊阶层对特权式保障的一切要求都必须随之终结;利益集团为了维持其特殊生活水平而阻止后来者分享其相对繁荣的一切借口也都必须予以取消。
毫无疑问,提供适当的保障以避免严重贫困必须成为我们政策的主要目标之一。但是,当前的思想领袖们推崇以自由为代价换取保障的思潮却是最为致命的。重要的是,我们应该重新学会坦然面对这样一个事实:自由是需要付出代价的。作为个体,我们必须准备好做出巨大的物质牺牲来维护它。
我们必须重拾盎格鲁-撒克逊国家建立自由所依靠的那个信念。这一信念,曾被本杰明·富兰克林用一句话概括,它不仅适用于我们个人,也适用于我们的国家:“凡愿以基本自由换取些许短暂保障者,既不配得自由,亦不配得保障。”
向着更美好的世界
为了建设一个更美好的世界,我们必须有勇气重新开始。我们必须清除人类的愚昧在前路上
设置的阻碍、释放个人创造力,而不是设计更多的机制来“引导”和“指挥”他们;我们应该创造有利于进步的条件,而不是“为进步制定计划”。
这种勇气不属于那些呼吁更多“计划”的人,也不属于那些鼓吹“新秩序”的人,所谓“新秩序”只不过是过去四十年趋势的延续,除了模仿希特勒,他们拿不出什么好主意。事实上,把计划经济喊得最响的人,大多数是一些被某种思想彻底支配的人,支配他们的,是引发这场战争、并且将我们如今所承受的大多数苦难带给我们的那些思想。
真正进步的政策,必须是以个人自由为核心的政策,这是指导我们建立一个自由人的世界的根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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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人格与社会课题组黄传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