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30年前,1895年8月5日伟大导师弗里德里希·恩格斯与世长辞,作为马克思主义的缔造者之一,恩格斯一直作为“第二小提琴手”出现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因此“马恩对立论”“恩格斯主义”等观点成为马克思主义研究的争论焦点。值此纪念之日,本公众号特选安启念教授“恩格斯与马克思”片段,以飱读者,试图澄清对上述观点的错误认识,同时在批判过程中也可以认识到恩格斯在马克思主义创立与传播过程中的独特贡献。
关键词:恩格斯;马克思;马恩对立论;实践唯物主义
关于哲学家恩格斯和哲学家马克思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问题、热点问题,恩格斯在世时便是某些人谈论的话题。自1932 年《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问世以来,西方学术界的许多人更明确提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哲学思想是相互对立的:马克思是实践唯物主义者,恩格斯是辩证唯物主义者、机械唯物主义者。这种说法在苏联和东欧国家中也有不少人支持,近年来我国哲学界关于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争论,事实上也牵涉到这个问题。这是一个比较复杂但又无法回避的问题。
一、两位各具特色的哲学家
马克思和恩格斯有着40 年的战斗友谊,共同创造了马克思主义,共同开创了科学社会主义运动。但他们毕竟是两个各自独立的人,在许多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作为哲学家,他们的思想各具特色,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简单说来,主要有:
(一)对费尔巴哈和旧唯物主义的评价不同
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承认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对自己哲学思想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也都明确地对费尔巴哈哲学的失误做过批评。他们除了在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对费尔巴哈的共同评价外,在其他许多地方各自对费尔巴哈发表了互有不同的意见。
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评价,最重要的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1条。马克思说: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gegenständliche] 活动。因此,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仅仅把理论的活动看作是真正人的活动,而对于实践则只是从它的卑污的犹大人的表现形式去理解和确定。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
在这段话里,马克思着重强调:费尔巴哈的主要缺点是不懂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因为他不理解人的主体性、能动性。
恩格斯对费尔巴哈的评价主要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在该书第二章,恩格斯说,18世纪的唯物主义有三大缺点:其一,用机械运动解释一切,是机械唯物主义;其二,不能把世界理解为过程,理解为处在不断的历史发展中的物质,具有形而上学性;第三,形而上学的非历史观点也表现在对社会的认识中,不能建立关于社会历史的科学,即唯物史观。恩格斯认为,费尔巴哈未能克服18世纪唯物主义的以上缺点,一步也没有前进。
恩格斯的评价所强调的实际上只有一点,即费尔巴哈虽然是唯物主义者,但不懂得辩证法,不能用发展的历史的观点看待自然界和人类社会。
总之,在对旧唯物主义和费尔巴哈的评价问题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区别是很明显的。
(二)对辩证法的理解不同
本书在前面已经强调指出,马克思所关注的辩证法,主要不是与人无涉的自然辩证法,而是人类出现以后世界(自然界、人类社会、人本身)的辩证发展;他对世界的辩证发展的研究考察,主要关注的是“过程辩证法”,重在说明这是一个辩证发展的过程;他对“过程辩证法”的分析阐述,主要不是着眼于揭示它的规律,而是着眼于分析它的动力与机制,说明这一辩证发展过程是实践活动中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引起的,是基于主体的能动性的实践辩证法。这样的辩证法思想,突出的是世界的辩证运动对人的实践活动的依赖。恩格斯的辩证法思想,关注的是包括自然辩证法在内的一般辩证法;他对一般辩证法的研究,重在揭示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人的思维的普遍规律,是“规律辩证法”,与此相关,他把辩证法定义为“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他对“规律辩证法”的阐述,强调的是它的客观性、必然性,而没有突出辩证法与人、实践、人的主体性的联系和依赖。由此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辩证法问题上的着眼点、侧重点有着很大的不同。
(三)基本哲学思想的不同
我们已经知道,最能反映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的实质的,是实践唯物主义;最能反映恩格斯的哲学思想的实质的,是我们所说的辩证唯物主义。它们都是唯物主义哲学,都承认辩证法的存在及其重要意义,这些应该首先加以肯定,但是,它们之间也的确有着重要区别:
首先,实践唯物主义的视阈是人类产生以后的世界,这个世界当然是在人的实践活动所及的范围之内,它所说的自然是在实践活动中打上了人的烙印因而是人化了的自然。辩证唯物主义的视阈是整个宇宙,包括人类产生以前和人类灭亡之后,也包括人的实践活动一时不能触及的领域,是作为各门自然科学研究对象的自然界。
其次,实践唯物主义的出发点是人,而且是具有能动性的作为主体存在的人。它用人的实践活动解释物质世界的发展变化。也就是说,实践唯物主义关注的是主客体的相互作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出发点是物质。物质不生、不灭,以运动为基本属性,整个世界及其全部历史就是物质的无穷无尽的自我运动。辩证唯物主义用物质的自我运动解释人,强调人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产物,意识是大脑的功能,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它更多关注的是物质自身的运动以及客体对主体的制约。
最后,实践唯物主义通过对实践活动重要意义的强调,突出人的创造性,突出人的观念、思想、意志等精神因素的巨大作用,强调世界是人的创造性活动的产物。以至于马克思说:他的哲学“既不同于唯心主义,也不同于唯物主义,同时又是把这二者结合的真理”。辩证唯物主义由于以物质为出发点,所以突出强涸的是物质世界的自我运动的客观性、必然性、规律性,强调人只能认识、服从和运用客观规律。在讲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唯物主义时,恩格斯说:“人们决心在理解现实世界(自然界和历史)时按照它本身在每一个不以先入为主的唯心主义怪想来对待它的人面前所呈现的那样来理解……除此以外,唯物主义并没有别的意义。”然而即使是唯心主义者的怪想中也包含有部分的真理性,因为唯物主义者所面对的世界,也不可能把人的主观因素的作用完全排除在外。
我们不得不承认,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以上区别的确存在。这是客观事实,无法否认。如果需要,人们还可以找出大量的其他事例加以证明。正是由于客观存在着的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以上区别,哲学家马克思和哲学家恩格斯的关系,表现出某种复杂性,一些西方学者由此制造出所谓马克思与恩格斯,甚至是早期马克思与成熟马克思,相互之间的对立。
例如,美国哲学家诺曼·莱文曾对所谓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区别和对立做过详细的论述,称恩格斯为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第一个修正主义者”。莱文的全部依据是他所说的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的四大区别。我国哲学家黄楠森先生把莱文所说的四个区别概括为:一是马克思把辩证法看成社会分析的方法和人类行动的指南,而恩格斯则把辩证法与自然界融为一体,承认自然辩证法。二是马克思认为只有历史唯物主义,而恩格斯违背了马克思的思想,建立了辩证唯物主义,把马克思主义歪曲成形而上学的一元论。三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黑格尔的理解不同,马克思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即关于行动和方法的理论,但没有接受他的唯心主义,而恩格斯则继承了黑格尔的形而上学方法,虽然也抛弃了他的唯心主义。四是马克思认为唯物主义只是主张人类对生产方式的需要先于它的其他需要,即社会存在先于一切思维方式和经验活动,恩格斯则认为唯物主义是主张有形物体独立于人而存在并为外在于人的规律所支配。
莱文还称恩格斯的辩证法思想是“辩证法的毁坏”,并以对黑格尔哲学的关系为中介,进一步说明了马克思和恩格斯之间的对立。他说:“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系和恩格斯与黑格尔的关系是很不相同的。我将论证,恩格斯将自然科学与辩证法进行的综合,是对黑格尔的辩证法的一种内在的毁坏。这种将物理学与辩证法的混合构成了我所要说的恩格斯式的谬误。恩格斯把辩证法弄颠倒了。”
德国学者伊林·费切尔专门写了题为《从无产阶级哲学到无产阶级世界观》的文章,声称要从更深层次上发掘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立的哲学根源。他说:“在马克思著作的基础和背景被遗忘的时候,恩格斯在他的《反杜林论》和其他著作中,发展了‘辩证唯物主义’的无产阶级哲学。取消了那种通过无产阶级有意识行动来‘扬弃’的哲学,代之以一种‘科学’,它在辩证法的帮助下变成一种‘世界观’。这样一来他就和马克思背道而驰了。他认为马克思的哲学与恩格斯的世界观是对立的:前者旨在强调人的能动性和改造世界,立足于主体对客体的改造并最终实现主客体的统一;后者旨在强调客观世界的科学性和解释世界,忽视了主客体的对立与统一,仅仅提供一种世界观。
关于马恩对立的说法五花八门,但基本精神与莱文和费切尔的观点大同小异。这些说法不能说没有一定的道理,然而从总体上看却完全不符合实际,实际情况比他们的想像要复杂得多。
二、一致与互补
对于恩格斯的哲学思想与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的关系,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尽管它们有着显而易见的不同,但这只是现象,从深层来看,二者是完全一致的;这种不同不能说明它们的对立,而只能说明它们是互补的,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与恩格斯的哲学思想共同构建了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一)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与恩格斯的哲学思想是完全一致的
先从马克思这一方面来看。恩格斯系统阐述的哲学思想主要是强调世界的客观性及其运动发展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性,马克思对此论述不多,但毫无疑问也具有同样的思想。
第一,马克思与恩格斯一样,也承认在人类产生以前和处于人的实践改造活动范围之外的自然界及其辩证运动。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说:
这种活动、这种连续不断的感性劳动和创造、这种生产,正是整个现存的感性世界的基础,它哪怕只中断一年,费尔巴哈就会看到,不仅在自然界将发生巨大的变化,而且整个人类世界以及他自己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身的存在也会很快就没有了。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而整个这一点当然不适用于原始的、通过自然发生的途径产生的人们。但是,这种区别只有在人被看作是某种与自然界不同的东西时才有意义。此外,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
这段话首先强调人本身及其面对的自然界依赖于人的创造活动,这表明对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观点,恩格斯是完全赞同的。其次它肯定了自然界在人类出现之前的存在,并且指出实践唯物主义观点不适用于原始的刚刚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的人类,也不适用于人的实践活动尚未触及的自然界,如新出现的珊瑚岛。这后一方面显然属于自然辩证法的范围,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这番话有力地证明马克思与恩格斯一样有着自然辩证法的思想。
不仅如此,关于人类产生以前的自然辩证法,马克思自己也有明确的论述。例如我们已经引用过的他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话:“大地创造说,受到了地球构造学(即说明地球的形成、生成是一个过程、一种自我产生的科学)的致命打击。自然发生说是对创世说的唯一实际的驳斥。”
马克思在这里用“地球构造学”(即说明地球是从物质的运动中自我产生出来的地质学)和“自然发生说”(即关于生命是从自然界的运动中自我产生出来的生命起源说)对创世说的驳斥,显然是对人类产生以前自然界的辩证运动的明确肯定。
此外,马克思认为,即使是物质生产这一最能体现人的创造精神的活动,也没有排除自然界自我进行着的辩证运动。马克思认为,一旦实践活动结束,其产物,劳动产品,立即进入由自然规律支配的新的物质运动过程——如果“产品作为生产资料进入新的劳动过程,也就丧失产品的性质。它们只是作为活劳动的物质因素起作用。……亚麻和纱锭是过去劳动的产品这件事,对这个过程本身来说是没有关系的,正如面包是农民、磨面者、面包师等等过去劳动的产品这件事,对营养作用来说是没有关系的一样”。如果产品不进入新的劳动过程,就会作为自然物处于自然规律的作用之下——“机器不在劳动过程中服务就没有用。不仅如此,它还会由于自然界物质变换的破坏作用而解体。铁会生锈,木会腐朽。纱不用来织或编,会成为废棉”。
第二,《反杜林论》是恩格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集中论述,而这部书的观点马克思是完全赞同的。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序言中说:
本书所阐述的世界观,绝大部分是由马克思确立和阐发的,而只有极小的部分是属于我的,所以,我的这部著作不可能在他不了解的情况下完成,这在我们相互之间是不言而喻的。在付印之前,我曾把全部原稿念给他听,而且经济学那一编的第十章(《(批判史〉论述》)就是由马克思写的,只是由于外部的原因,我才不得不很遗憾地把它稍加缩短。在各种专业上互相帮助,这早就成了我们的习惯。
这段话可以说是对马克思赞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最好说明。
对于马恩哲学思想的一致,我们再从恩格斯一方来看。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由恩格斯与马克思共同创作的,正是在这部著作中实践唯物主义得到最初的阐述,因此我们没有理由认为恩格斯不同意实践唯物主义的观点。此外,《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中的作用》是恩格斯的重要论文,而其中所强调的就是劳动实践在人类产生以及自然界的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最后,集中体现马克思实践唯物主义思想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是恩格斯在马克思遗留下的笔记本中发现的,他明确说:这个提纲就是唯物史观的起源卢提纲是恩格斯于1888 年把它作为自己所写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的附录,首次公开发表的。这里所说的还只能算是间接的证据,直接的证据是恩格斯自己对实践唯物主义思想的论述。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
只有人才办得到给自然界打上自己的印记,因为他们不仅迁移动植物,而且也改变了他们的居住地的面貌、气候,甚至还改变了动植物本身,以致他们活动的结果只能和地球的普遍灭亡一起消失。
他还说:
人的思维的最本质的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起来。因此,自然主义的历史观,如德雷帕和其他一些自然研究家或多或少持有的这种历史观是片面的,它认为只是自然界作用于人,只是自然条件到处决定人的历史发展,它忘记了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
恩格斯在这里不但提出人的实践活动在改造着自然,为人创造新的生存条件,而且明确地批判看不到这一点的“自然主义历史观”,表明他和马克思一样,主张的是实践唯物主义历史观。我们在前面还引用过《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行将结束时的一句话,即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新派别”,进一步表明他在历史观上与马克思的一致。不仅如此,他在1890年的一封信中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这是对唯物史观的最明确的实践唯物主义解读。
以上论述足以说明,恩格斯虽然没有直接阐述过实践唯物主义观点,但正如马克思具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一样,他也具有实践唯物主义思想,他和马克思的哲学著作互有侧重,而观点则完全一致。
(二)恩格斯和马克思在哲学上互相补充,共同构建了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恩格斯和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完全一致,但在对共同思想的表述上有很大差别。我们已经多次指出,无论马克思还是恩格斯都没有对自己的哲学思想做过全面系统的阐述,换言之,他们对自己哲学思想表述都很分散,是针对不同的具体情节,往往还是针对不同的论战对象,有感而发。除此而外,马克思研究哲学主要是在早期,到1846年《德意志意识形态》写作完成基本结束。他的研究目的在于与黑格尔和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主义以及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划清界限,展开论战。分歧的焦点集中在历史观以及人的问题上,这决定了历史观和人学也是马克思论述最多的哲学问题。恩格斯的哲学研究主要在他生命的中晚期,视线集中在自然辩证法问题上,基本内容是运用19世纪自然科学的最新成就批评18世纪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哲学研究上的这种显著区别,导致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的理论以及实践唯物主义思想主要在马克思的早期著作中,关于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思想基本上都在恩格斯晚年的著作里。表面看来,或者说按照人们在阅读时获得的直接印象,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思想明显不同,在一些具体问题上甚至相互矛盾。例如前面提到的对费尔巴哈哲学的评价。马克思批评他只知道用物质解释世界,没有把物质世界作为人的实践对象从作为主体的人和人的能动性出发理解,恩格斯则只是批评费尔巴哈一方面不懂辩证法,另一方面不懂唯物史观,对于费尔巴哈从物质出发解释世界则给予充分肯定。正是由于恩格斯与马克思在哲学研究和相关论述上的这种差别,国内外的许多哲学家认为他们的哲学观点有很大不同,甚至相互对立。
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前面巳经说明,马克思着重论述的思想在恩格斯的著作中也可以找到,反过来恩格斯一再强调并阐述的思想马克思也有,而且具有自己独特的色彩,虽然论述较少。正因为这样,不论马克思的个人著作还是恩格斯的个人著作,都不足以反映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全貌,要完整地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思想,必须把他们的相关论述加以综合,这些著作中的思想相互补充,缺一不可。这种情况在对费尔巴哈哲学的评价上就很明显。
认识到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的区别与互补并建构起完整的全面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困难首先在于马克思恩格斯对自己哲学思想的阐述很多是在尚未完成的手稿或者仅供自己使用的读书笔记和写作提纲之中,言简意赅,甚至简略得像诗歌一样无法“达沽”,后人作为读者准确地理解他们的有关论述十分困难。其次,他们在理论关注对象方面的不同或者对同一个问题的不同论述,原因何在,背后究竟有什么联系,如何统一,回答这些问题需要对他们著作与思想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而这是只有少数专家才能做得到的。最后,最大的困难还在于,不论在任何时候人们都是从自己的实践需要和历史传统文化背景出发阅读理解他人著作的,因此不同国家的人,例如东方国家和西方国家的人,对马克思恩格斯哲学论著的理解、选择有很大的不同,这使得他们在阅读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时,首先看到的必然是二人思想的不同,而不是这些思想的一致与互补。马克思主义哲学在马克思恩格斯去世后在东西方国家的发展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文章出处:《新编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第3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87-9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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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人格与社会课题组徐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