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的主题是关于启蒙的反思,对于这个问题,我曾几年前在参加杜维明主持的讨论会中论及过,基本观点到目前仍然没有太大的改变。我认为,那种对启蒙运动的全面批判在今天的中国语境中是不妥当的。尽管启蒙运动有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被当今一些思想家们严厉指责的所谓现代性危机,从某种意义上说肇始于启蒙思想。
但是对于启蒙运动的全面否定,即便是在西方当今的语境中也仍然是片面的。尤其是将这个问题植入中国,就更是文不对题。因此,我对杜维明等人所倡导的基于欧美语境下的对中国五四以来启蒙运动的全面否定,并由此为所谓的新儒学另开新章的观点,是不赞同的。当然,我在当时的发言中也指出,不赞同杜维明等人的观点,并不意味着我就完全认同西方的启蒙运动,以及中国五四以来所形成的以自由主义为主导的启蒙话语这个新传统。
我认为对这个问题,应该具体而深入地分析。所谓“具体”,指的是对所谓的启蒙思想应该有更加全面地考量。实际上,西方在17、18世纪到19世纪初,存在着三种性质迥异的启蒙运动。其一是法国启蒙运动,其二是苏格兰启蒙运动,其三是德国的启蒙运动。而且,这三个启蒙运动又培育出两条路线相反的现代理论乃至制度实践,一个是西方主流的资本主义社会,另一个是马克思以降的社会主义实践。所以,反思启蒙、批判启蒙所针对的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本身如果没有对启蒙的具体内容,及其所产生的两个成果加以厘清的话,就难免陷入误区。所谓“深入”,则是针对中国的启蒙话语来说的。也就是说,启蒙运动今天究竟是否已经穷途末路,是否将进入一个后启蒙时代。关于这一点,我与那些倡导现代性的思想家们,是有不同认识的。在本次发言中,我想就这个问题展开,即从苏格兰启蒙运动的视角来看中国“五四运动”的启蒙意义。围绕这个主题,下面我谈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五四以来启蒙运动的底色和基本气质,是法国启蒙运动的继续,且经由法国启蒙运动与德国启蒙运动的思想结合,加上中国的现实遭遇,竟然奇特地走向了一条通向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的道路。因此,苏格兰启蒙运动及其所呈现的理论成果及其制度实践,在中国“五四运动”以降的启蒙话语里,几乎是一个空白。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回顾西方启蒙运动的三个形态,可以说它们的风格乃至特性是差异巨大的。
法国启蒙运动基本上是个人权利论的激进主义,它对教会与王权的批判所凸显出的乃是一个个人至上的理性主义和个人主义。德国启蒙运动则是与德意志民族的复兴相联系的,所以这个启蒙运动很快就与德国的国家主义相结合,变成一种强势的德意志民族精神。相比之下,苏格兰启蒙运动则是较为温和的,它以文明进化论为底色,寻求的是个人自由与政治社会的平衡,是在改良主义主导下的文明演化论。其中既强调历史和传统,同时又彰显个人价值和法治秩序。苏格兰启蒙运动最富有建设性的成果就在于它对英美的社会构建,对现代资本主义的塑造,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五四以来的启蒙运动,却严重忽视了苏格兰启蒙运动这一派的理论成果。“五四运动”中激进的反传统和激烈的个人主义,在短暂高扬之后,随着当时社会面临民族救亡这一现实危机,很快就与德国的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结合在一起。后来,随着社会主义在欧美乃至东方的盛行,五四启蒙运动的传统又逐渐与社会主义合流,成为中国社会主义的一个理论渊源。
当然,这种启蒙思想的主体思潮在中国的处境也是坎坷曲折的,经历了几次转变。经过这几次转变,原先那种法国式的个人主义和权利主义被清除掉了,激进的反传统和群体主义保留下来,后来又与社会主义、无产阶级的先锋队理论结合在一起,成为早期的一个理论符号。改革开放之后,这种启蒙运动又发生了另一种转变,即与经济改革、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尤其是经济个人主义)、全球化和西方化结合在一起,这个变身还没有完成,就又与权贵资本主义有所结合,成为权贵资本主义的一种话语形态。
所以,启蒙运动经过这几次转变,完全改变了原先五四启蒙运动的面貌。从“五四运动”的启蒙话语,到“文革”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理念,再到改革开放后经济社会乃至政治上的权利主义,直至沦为权贵资本主义的护身符,这三个阶段的启蒙运动已经面目全非,声誉不佳,致使对其反思乃至批判的声音甚嚣尘上。对这种理论倾向,我们应该给予理性、同情的理解。确实,上述三个面相的启蒙话语在中国确实是难以为继,堕落了,应该对此加以反思乃至批判,在这一点上我是赞同反思启蒙运动的。因为这三个面相的启蒙运动都是具有地方特色的启蒙话语,在我看来已经远远脱离了启蒙的本意。对它深刻反省,无疑是有道理的。
第二,我要谈的问题是,反省上述三个层面上的启蒙话语,是否就意味着我们跨越了启蒙运动的时代,而进入了一个后启蒙的时代?对于这一点我深深地质疑。现在,在中国语境下对启蒙运动的反思有以下几个背景性的路径,第一个是传统保守主义对启蒙运动的反弹,以港台新儒家和大陆政治儒学为代表。他们厌恶五四以来对传统的激进否定态度,试图斩断这一导致传统文化乃至传统政治衰落的启蒙的魔手,他们的反思乃至批判启蒙运动,是为了弘扬所谓的传统文化,推动新儒学的复兴和政治儒学的粉墨登场。
第二个理论背景是反自由主义的传统社会主义理论诉求。在这一派看来,中国的启蒙运动,尤其是五四启蒙,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启蒙话语,带有西方资本主义色彩。因此,对于这样一个资本主义的话语形态,对于这种与他们心目中的自由主义勾连在一起的启蒙运动,他们要反对。他们反对的是这种启蒙运动中的自由民主、个人权利、经验理性主义等特性,试图回归传统的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平等主义。殊不知这样一种基于社会主义的反对本身恰恰是启蒙运动的产物,他们本身就是启蒙思想的一种形态,他们没有看到,毛时代的话语实际上具有启蒙的底色,这涉及到前述启蒙运动的三种形态。这种社会主义对民主平等、集体主义的强调,是西方启蒙运动中的一个重大成果。所以,站在启蒙运动的一个谱系去反对另一个谱系,这种反对有时看似有力,实际上却空洞软弱无力。与其说他们是反对启蒙运动,不如说是反对启蒙运动中的自由主义和资本主义因素。
第三个理论背景是后现代学院派话语。这一套对启蒙运动的反思和批判,借鉴的理论是西方当下流行的后殖民、后现代、后主权国家等理论。他们反对启蒙运动,是与反对现代性联系在一起的。他们认为,启蒙运动开启的现代资本主义如今已陷入困境,导致了所谓的现代性重大危机和全球化灾难。因此,他们要对启蒙这样的历史进行批判,他们要建立一个美丽新世界,即后现代社会。这些理论的重大问题在于后现代主义也是现代性的产物,而且后现代主义所依托的制度平台仍然是现代政治,尤其是启蒙运动所奠定的现代政治体系。如果把这个基础抽空,他们自身也将失去依托。这种后现代主义对启蒙运动的批判话语大多具有空想性、观念性和乌托邦色彩。当然,这样一种批判在当今西方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诸如理性主义的弊端、资本主义的困境、环境问题、权利至上、法治形式主义、代议制民主的缺陷、极端个人主义等问题,确实需要给予一种追根溯源的反省。
上述三种反思和批判启蒙运动的理论背景,在当今语境下,对于“五四运动”以来的启蒙运动,究竟具有怎样的意义呢?这是我下面要谈的第三个问题。
我们反思的是何种启蒙?我们需要何种启蒙?我的看法是,上述三个路径的反思都有一定的建设性意义。“五四运动”以降的三个启蒙话语的变身,导致上述三个路径的批判是有道理的。“五四运动”反传统的革命性破坏,是需要保守主义加以矫正的。而对于个人权利和利益至上论,尤其是权贵资本主义,是需要社会主义的公平理念和社群主义、集体主义予以矫正的。至于现代社会的技术理性的泛滥与狂妄,国家主权的膨胀和全球化对欠发达国家的掠夺,也需要后现代的声音来加以批判,这些都有道理。但是,问题在于上述三个理论谱系,对五四以降的三种启蒙面相的反思和批判,本身是否就意味着当下的启蒙已经完结了?
在这个问题上,我与上述三个理论不同。他们的观点虽然在批判启蒙的着重点上是不同的,但在下面这点上他们又是一致的,即他们都认为五四以降的启蒙任务已经完成,或者是已经以失败告终,应该退出历史舞台。但是问题是他们批判了启蒙之后,又能为中国社会贡献什么呢?他们实则批判有余而建构不足。儒家的保守主义建构的是什么?是儒家的心性哲学和王朝政治吗?这些东西与现代中国社会的实质诉求关联甚少。第二个路径是社会主义的批判所建构出来的,是贫穷的社会主义还是无法无天的制度?显然,它们已经不合时宜,也没有人会接受。至于后现代的批判,就更是毫无建构了。后现代能给中国贡献出一个制度形态和价值基础吗?这在西方都尚未形成,在这里更是痴人说梦。
所以,我的观点是,我们要认真全面的研究启蒙运动,我们可以说,五四以降的启蒙运动,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一个失败的启蒙,我们由此需要改弦易辙和重新启蒙,去探讨是否还有另一种既能避免原先启蒙的诸多弊端,而又在制度和价值层面具有建构性的启蒙。在我看来,这个启蒙就是苏格兰启蒙的路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要复制苏格兰的启蒙运动,而是学习和研究他们的原理,这些原理不外乎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同情地理解传统,寻求传统的自我转型。在这一点上,苏格兰启蒙运动为我们树立了重大的榜样,它通过一种文明进化论,通过一种自发的、经验理性的演进秩序,很好地解决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问题,解决了传统美德与现代个人主义的张力性对峙。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通过进一步研究弗格森的文明演进论,从文明的角度把传统与现代的合作关系、传承关系处理得更加妥当,这一点与法国大革命的反传统气质、“五四运动”的反传统、毛时代的反传统迥然不同。在苏格兰启蒙运动那里,是完全可以通过对传统的传承来进行启蒙的,启蒙与传统并不绝对对立,这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给我们提供的有益教诲。
第二,处理革命与改良的关系。启蒙运动并不绝对地要诉求于革命,尤其是阿伦特意义上的全面的社会革命。社会革命与光荣革命这种类型的政体革命是大不相同的。法德的启蒙运动以及所导致的社会主义这一脉诉求的是全面的社会革命和政治革命,他们企图彻底打破一个旧世界和旧政治,建立一个新世界和新政治。这种启蒙革命的思想,所导致的只能是灾难。这一点五四以降的三个启蒙运动以及对此的三个路径的批判,还是都陷入了通过激进的社会革命和绝对的政治革命来完成他们的诉求,所以是非常恐怖的,而且肯定是悲剧性和灾难性的。但是,苏格兰的启蒙运动却不是这样,他们没有革命的诉求,他们的革命是包裹在改良主义中的。改良主义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通过缓慢演进来完成社会变革,另一个是通过光荣革命这样一种狭义的政体革命来完成政治变革。所以,社会改良的演进论,和光荣革命的结合,使得英国的市民社会呈现出一个虽然经历了古今之变,但又没有付出灾难性代价的双赢的结果。这样一种启蒙的智慧,是我们需要认真学习和效法的。
第三,就是处理个人自由与公共利益的问题。我们看到,激进版的启蒙运动,无论是法国和德国的启蒙运动,还是中国的启蒙运动,总是在个人与集体、在个人自由和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民族利益或主权利益)的极端化的分裂之中打转。或者是个人原子式的至上,或者是国家主义的至上、公共利益的至上,而双方又处在无休无止的斗争之中,一会儿是个人主义的全面的、极端化的高扬,一会儿又是绝对的恐怖、国家主义或阶级主义的绝对化的宰制。这样你死我活,反反复复,所谓瞎折腾。结果是社会处在动荡之中,人民处在贫困之中,自由、正义从来没有实现过,国家也从来没有强大过。这些历史上一幕幕的惨剧,罄竹难书。
苏格兰启蒙运动却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有效解决以上敌对状况的法宝,那就是法治与宪政,通过规则来协调个人与他人、社会与国家的关系。一方面通过宪法政治来维系个人自由,限制国家权力的肆意。另一方面通过私法自治来促进和保障个人的发展空间,在公法和私法两个层面上树立起法治主义的闸门,平衡个人与国家的关系,确保个人的自由空间和国家公共利益的空间。所以,休谟的法治三原则,斯密的市场经济和有限政府理论,基于同情心的道德哲学,这些苏格兰启蒙运动的重大成果,是值得我们给予高度认可和认真对待的。
这样一类启蒙形态,在五四以降的三个启蒙的面相以及反对启蒙的三个理论路径中都非常欠缺。我们用这样一种启蒙来为启蒙正名,来重建我们的启蒙话语,不是更好吗?所以,我的发言中称之为苏格兰启蒙视野下的五四启蒙运动,着重要谈的就是反思旧的启蒙,重启新的启蒙。我们“五四运动”以降的启蒙是一种错误的启蒙,或至少是偏颇的启蒙,现在我们要改弦易辙,这不是不要启蒙,而是寻找一条正确的启蒙路线。这条正确的启蒙话语与制度的实践,目前还远未完成。以这种启蒙来建设我们的社会、国家和个人,要比摈弃启蒙更符合现代的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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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人格与社会课题组黄传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