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何为启蒙?我之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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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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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这是康德于1784年12月发表于《柏林月刊》第4卷第12期为回答一位柏林牧师策尔纳提出的“何谓启蒙”而撰写的文章,由尼斯贝特译成英文。文中,康德对蒙昧的原因,启蒙的意义、必要性和实施步骤,私下运用理性和公开运用理性的区别,公开运用理性的意义,作了精辟阐述,对公权力的制约和公民尊严的尊重也有提及,并特别强调了公民自由的重要性。这是一篇极具启示意义的历史经典文献。

  启蒙意指人类从自己招致的未成年蒙昧状态中摆脱出来。未成年蒙昧表现为没有他人的指导,就不能运用自己的知性。如果处于未成年状态不是因为缺乏知性,而是因为没有别人的指导就没有运用知性的决心和勇气,那么这种蒙昧状态就是自己招致的。因此,启蒙的口号是:大胆地运用你的知性吧!

  尽管人类早已自然进化到成年阶段,然而仍有如此众多的人们乐于终身保持未成年状态,懒惰和怯懦乃其原因。由于同样的原因,别人便可轻而易举地以监护者自居了。处于未成年状态简直是太安逸了!如果有一本书能够让我具备知性,有一位精神劝导者让我保持良知,有一位医生给我安排饮食,诸如此类,我就丝毫用不着劳心费力,只要支付得起,别人会快当地替我做这些令人厌烦的事物。那些欣然地承担起监管工作的监护者们很快就会让绝大多数的人们(包括全部女性)觉得,迈向成年之路不仅艰辛,而且高度危险。他们首先让其驯养的动物沉迷于这种生活,之后为其缚上约束绳索,精心地防范这些驯服的动物,使之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不敢越雷池一步。然后再让它们看到,如果试图独立行走,就会面临的危险。而事实上这种危险并非那么大,因为跌倒过几次后它们最终肯定能学会走路。然而一个这样的例子就足以使它们心惊胆战,往往不敢再做进一步的尝试了。

  因此,对于每一个单独的个体而言,摆脱这种未成年蒙昧状态是很困难的,因为这几乎已成为其第二天性。他甚至已经喜欢上这种状态,目前真的地不能运用自己的知性了,原因是之前他从未被允许做过这样的尝试。教条和定式化的做法,与其说是天分的合理运用不如说是天分的滥用,这些机械的行为方式乃束缚人们使之永久处于未成年状态的沉重的锁链。即便真有人摆脱了这一锁链,但如果使其跳跃哪怕是最狭窄的沟壑,他仍会战战兢兢,因为他会不习惯这种自由行动。因此,只有极少数人通过磨砺自己的心智,成功地使自己从未成年的状态中挣脱出来,并继续大胆地前进。

  对于整个群体而言,实现自身启蒙的机会更多。只要让这个群体处于自由状态,这的确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其原因是,即便在那些被选派作普通大众的监护者当中,也总会有少数能够独立思考的人。一旦这些人摆脱了那未成年蒙昧的羁绊,他们就会传播合理地尊重个人价值,尊重所有人都有独立思考职责的精神。那些原先被监护者羁勒的群体如果受到监护者中的一些人适时的煽动,而煽动者又不能得到启蒙,其结果可能是,这个群体强迫监护者自己受缚于这种羁勒之中,这一点是必须予以注意的。所以说宣传偏见是非常有害的,因为偏见最终会让那些始传播者本人(或其后辈)遭到报应,自食其果。因此,一个群体只能缓慢地实现启蒙。一场革命可能会终结独裁专制暴政或唯利是图、争权逐势统治的压迫,但它却绝对不会带来一次真正的思想方式上的变革。相反,新的偏见会像那些被取代的旧的偏见一样,成为控制广大无思维能力大众的约束绳索。

  实现这种启蒙,自由乃必备条件。并且,这里所谈及的自由是处理各种事务中公开运用自己的理性时所有自由中影响最小的一种。然而我却听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呵斥声:不许争辩!军官说:住嘴,操练!税吏说:少啰唆,交钱!神职人员说:不要争辩,信奉吧!(世界上只有一位统治者如是说:尽情地争辩吧,想辩论什么都可以,但要服从!)所有这一切都表明自由处处受到限制。但是,哪些限制会阻碍启蒙的实现,而哪些限制非但无碍于启蒙的实现反而能够推动启蒙的发展呢?我的回答是:人类对其理性的公开运用必须永远是自由的,唯有做到这一点才能使启蒙得以实现;理性的私下运用则往往会受到严格限制,但这并不会严重阻碍启蒙的进程。而我这里所说的公开运用自己的理性指的是,一个有学识的人面对整个有认知能力的群体做公开宣讲时所表现出的理性运用;我所称之为私下运用理性指的是,一个人在其任职的公共岗位或被授权掌管的职位上可以运用的理性。

  那么,处理影响全体国民利益的事务,我们要建立某一种机制以限制这个国家中的某些成员,使其必须在绝对被动的状态下行事。这样,他们就可以在人为地达成一致承诺的条件下,受雇于政府,为实现公共的目标而工作至少使其不破坏这些目标的实现。在这些情况下争辩当然是不能允许的,服从是必须的。但是,就这样或那样的个人而言,他既作为这个国家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又视自己为全体国民乃至国际社会的一个成员,那么,作为一名有学识的人,在不损害其当时以被动资格所受雇的机构的利益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作品,用最真诚的语言向大众阐明并坚持自己的观点。鉴于此,假如一位军官接到上司命令时,在执勤期间对该命令的正当性和适用性公开提出质疑,这会是极其有害的,他只能服从命令。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理所当然地禁止他以一位有识之士的身份对军事上的错误表达自己的观点,也不能阻止其把自己的观点诉诸公论。公民不能拒绝缴纳对其课征的税费,对其被要求缴纳的赋税提出肆无忌惮的批评可能被视为过激行为从而受到惩罚,因为这可能会引起群体反抗。然而作为一个学识渊博的个人,对这种财政措施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公开阐明自己的不同观点,提出这一类的批评,他并未违反其公民义务。同样,一位神职人员必须按照其服务的教堂的教义教导他的弟子和会众,因为这是他当初被雇佣的条件。但是,作为一位学者,对教义中的错误之处,他不仅有义务,而且也有绝对自由,把其所有经深思熟虑的、善意的观点告知公众,并主动对改善宗教和教会事务提出建议。并且他完全可以心安理得地这样做。因为,作为教会的一名忠实仆人,在履行自己职责时所讲授的内容,不能根据自己的见解随意发挥,他没有这样的权力,而只能作为一名受雇者,通过某种规定的方式,以他人的名义向教众传道授意。他可以这样说:我们的教会传授这样或那样的道理,这些内容是教会坚持的观点。然后,对一些他自己都不完全信奉,但又有义务进行宣讲的宗教戒条,他可以竭力为教众取精用弘,萃取出有价值的内容,因为这些戒条中也并非全然没有真理存在。但无论如何,在这些教义中都不会有与宗教本质相违背的内容,因为一旦这位神职人员认为他可以在宗教教义中找到任何与宗教本质相悖的东西,那么他就不可能再心安理得地履行教职,就不得不辞去职务。所以说那些受雇为师的人在教会会众面前所运用的理性纯属私下运用,因为不论其会众的规模有多大,也只能称之为内部聚会。鉴于此,作为一名教士,他不是,也不可能是自由的,因为他是在执行别人赋予他的任务。反之,如果这位神职人员是在以一位学者的身份通过自己的作品向现实中的大众(即整个世界)表达自己的观点,他是在公开地运用自己的理性,那么就享有无限的自由,可完全根据自己的见解阐述观点,因为让大众精神上的监护者自己长久处于未成年蒙昧状态是件荒谬绝顶的事,这种做法就等同于让各种荒谬绝顶之事永远地持续下去。

  然而,难道一个神职人员团体,譬如基督教会议或德高望重的长老会会议(如荷兰人所称谓的)就不应该被授予权力使其以誓约的方式为某一不可变更的教义奋斗,以确保永远对其每一个成员提供恒久不变的监护,并通过其成员实现对所有民众的监护吗?我的回答是,这绝对不行。所有这类旨在永久地阻止人类启蒙之进步的契约都是绝对无效的,纵然这类契约获得最高权力机构,获帝国议会或者最神圣的和平条约的批准。一代人不能以盟誓的手段将下一代人的命运依附在自己身上,使下一代人处于知识无法扬弃的境地,特别是在诸如此类的重要事物上,尤其是在有关启蒙方面的任何进步这个问题上。这种行为乃违背人性的犯罪,因为人类基本命运恰恰取决于这些进步过程。因此,子孙后代完全有权把这类协议视作非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加以摈弃。验证某些特殊措施能否得到国民的赞同而成为法律,我们只需问问他们能否将其合理地实施即可。这种情况可能会出现在特定的短暂时期内,为推行某项法令而采取的一种权宜手段,直至更好的解决方案似乎已可呼之欲出为止。这也表明每个公民,尤其是神职人员,可以以一名学者的身份,在其作品中自由地对现行体制的不足之处公开发表评论。与此同时,这项新实施的法令还应继续执行下去,直至公众对这类事务本质的认识得到充分的提高,并证明已达到了绝大多数人(如果不是全体一致通过)都能赞同,并可以向君王呈交方案时方可终止。这样做的目的是,既可保护那些例如经深思熟虑做出决定,同意按照自己的意愿改变其宗教建制的教会会众,然而又不会阻碍那些坚持一仍旧贯之人的努力。但是,使某一宗教制度永久化,且不容任何人公开质疑是绝对不能允许的,即便是在短短的几十年内也不行,因为这样做就等于实际上宣告了在这段时间里人类不会有任何进步,从而使这一时期毫无建树,这样做甚至会贻害子孙后代。一个人可以在某一有限的时间内,出于自身的原因,在其应知晓的事务方面推迟自我启蒙的时间。但是,完全放弃启蒙就等同于严重侵害和践踏人类的神圣权利,于己无益,于子孙后代更是后患无穷。然而民众自己不愿实施的东西君王更不能强制其实施,因为君王立法权威之根基恰恰取决于,他能否把民众的集体的意愿与其自己的意志统一起来。君王只要能够保证所有真实的和想象的改进与国民秩序并行不悖,他大可允许其臣民做他们认为对拯救灵魂所必要的任何事情,因为这与他毫不相干。但是,如有人要强行阻碍他人为拯救灵魂而尽力阐述自己的观点,做推进工作,那么君王就要出面阻止,这乃是他的职责所在。如果君王通过政府监督的手段来限制其臣民在作品里阐明他们的宗教观点,以干涉这类事务,那的确会使其威严受到伤害。如按其高高在上的主张行事,来干涉此类事物,其威严亦会受到伤害,并且会为自己招致这样的指责:凯撒并不比语法学家高明。如果君王置自己的无尚权威于不顾,自降身份,竟然支持国内一小撮暴虐统治者对其他臣民进行精神专制统治,那就更为不堪了。

  如果现在有人问我们目前是否生活在一个完成启蒙的时代,其答案是:不是。但我们确实是生活在一个正在启蒙的时代。就目前情况而言,人类作为一个整体靠自身的条件( 或者即便外界使之具备这种条件) ,要达到无他人指导,在处理宗教事务方面能够自信并妥善地运用自己知性的程度,我们仍有漫长的路要走。然而种种迹象充分地表明:人们朝这一目标自由奋斗的道路正在被清理;阻挡全人类实现普遍启蒙,摆脱自己招致的未成年蒙昧状态的障碍在逐渐减少。因此可以说,我们所处的时代是启蒙的时代,我们所处的世纪是腓德烈的世纪。

  一位君主如果能够在宗教事务方面非但不对其人民做任何限制,而且准许他们享有绝对的自由,并言明这乃其责任所在,觉得这样做不会使其尊严受损,他甚至不肯接受“ 宽容” 这类自以为是的赞誉,那么这位君主自己就是一位已经启蒙了的君主。第一个将人类从未成年蒙昧状态解放出来(就政府角度而言),并允许所有人在涉及良知的所有问题上自由运用自己理性的人,他是值得受到心存感激的当代人及其后人赞颂的。在他的统治下,教会的显要人物尽管肩负教职,仍可以学者身份根据自己的理解自由地将其观点和意见公之于众,让世人评判,即便这些观点和意见时而会偏离获得普遍赞同的教义精神。对于不受任何职务约束的其他任何人更是如此,他们可以自由公开地阐明观点,发表意见。这种自由的精神也正在国外传播,甚至传播到那些为自由而不得不奋力清除各种外在障碍的国家,这些障碍是由于其政府误解自身职能而强行设置的。这样的政府现在可以见识一个光辉典范,领略一下自由是完全可以在不破坏民众和谐与国家统一的情况下存在的现实。只要不是刻意采取人为的手段使人们处于这种未开化的蒙昧状态,人们就会自觉自愿地逐渐摆脱未成年的状态。

  我之所以把宗教事务阐述成启蒙,即人类从自己招致的未成年蒙昧状态摆脱出来的焦点,首先是因为,就艺术和科学而言,统治者对担任其臣民的监护者这一角色毫无兴趣;其次是因为,宗教方面的未成年蒙昧乃是所有蒙昧中破坏力最强、最臭名昭著者。然而,赞成艺术和科学方面自由的国家首脑的思想态度甚至会进一步延伸,因为他清楚,即使允许其臣民公开运用自己的理性,允许他们把如何更好地制定法律的思想观点公之于众,即便这样做甚至会引起臣民对现行法律的直接批判,但对其法律体系并不会构成任何危险。我们现在就有这样一个活生生的光辉榜样,即我们深怀敬意的君王,在这一点上还没有任何一位君王能够超越他。

  但是,只有自身已得到启蒙,且不惧鬼神,然而手中又拥有一支人员众多、训练有素的军队以保证公共安全的统治者才可以说出任何一个共和政体都绝不敢说的话:尽情地争辩吧,想辩论什么都可以,但要服从!这为我们揭示了人类事务中一种奇怪而又出人意料的模式(正如我们会经常见到的那样,如果从最广义的角度考虑这些事物,几乎所有事情都是自相矛盾的)。高度的公民自由似乎有利于人民的思想自由,然而高度的公民自由也为人民的思想自由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碍。相反,较低程度公民自由却会给思想自由提供足够的空间,使其能够最充分地扩展延伸。所以,一旦这株得到大自然极精心呵护的萌芽,即人类自由思想的意愿与使命,在这个坚硬的外壳中发育成熟,它会逐渐地反作用于人们的精神状态,人们自由行事的能力因此也会逐渐变得越来越强。最终它甚至会影响政府的决策原则,因为政府会发现,以恰当的方式善待人民,让他们有尊严,而不是把他们当成机器,对政府本身也是大有益处的。


出处:中译外研究,2014年第1期,译者:张国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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